第八节 渔业水产
第八节 渔业水产
渔业生产
农场三面环水,水资源丰富,有宜渔水面面积600公顷。
1996年,原有国有渔场由集体经营全部转为个人经营、租赁经营,渔业机械全部都转卖到个人。个人养鱼的,签订了3~5年的承包合同;租赁经营的,每年上交租金。
在科技兴渔方面,实行科学养鱼、驯化养鱼。鱼产量由1995年每公顷2250公斤提高到2000年的6000公斤,每公顷效益由4500多元上升到9000余元。
2000年,全场养鱼364公顷,其中池塘养鱼53.3公顷,水库养鱼264公顷,河沟养鱼33.3公顷,稻田养鱼200公顷,其它养鱼13.3公顷;名特优新品种养殖16.6公顷,渔业总产量260吨。
1995~2000年,农场各年的鱼产量依次为200吨、210吨、240吨、250吨、255吨、260吨。
(一)池塘养鱼
池塘养鱼主要模式为在主养鲤鱼的池塘混养鲫鱼、鲶鱼等。农场培育、引进了民丁银鲫、杂交鲶鱼、大白鱼、草胡子鲶、淡水白鲳、武昌鱼。另有本地泥鳅养殖。2000年,农场池塘养鱼全部采用了驯化养鱼技术。
(二)水库养鱼
1985年农场开始利用水库进行养鱼,以自然繁殖增值为主。根据水库资源情况,合理投放鱼种,在稳定鲢、鳙、鲤等当家品种的同时,增加了团头鲂、大白鱼、银鲫、草鱼的投入量。
(三)稻田养鱼
稻田养鱼是以鱼稻共生的原理为基础,以综合利用、立体开发水田资源为内容,以提高单位效益为核心的实用综合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农场农业综合开发系统工程的子工程。
1998年,农场开始小规模试验稻田养鱼。1999年,农场确定了7户稻田养鱼示范户,示范面积13.3公顷,产鲜鱼2980公斤。经农业部门检测,水稻增产10.2%,每公顷纯增收1245元。2000年,农场稻田养鱼推广面积为100公顷。
稻田养鱼具体分为:鱼沟溜式和泡涵式。在一块稻田地内,鱼沟一般挖成“口”、“日”、“田”字形,沟深一般30~40厘米,宽30~50厘米。鱼沟交叉处挖鱼溜,长宽深各60厘米,称为鱼沟溜式。稻田养鱼利用稻田中闲置的泡子,在田边挖一圈宽40厘米、深30厘米的环沟,环沟与稻田中泡子相通,称为泡涵式稻田养鱼。鱼种一般在插秧后6~8天(即水稻秧苗长出新根,开始返青时)投入。
2000年,农场稻田养鱼项目被牡丹江农垦分局授予科研成果一等奖。
渔政工作
1998年,渔政工作由畜牧渔业科负责,在牡丹江农垦分局渔政站的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渔政执法工作。在禁渔期间经常下河检查,对非法捕鱼者进行处罚。由于管理得当,违规现象很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