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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八章 粮食

章下序


1995年,农场粮食工作的机构设置为:机关有粮食科,农场有粮库,各队有1名粮食保管化验员。粮食科人员编制5人,科长、副科长兼农场粮库主任,会计、出纳、科员各1人。
  2000年初,农场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撤销了粮食科的财务,粮食科人员编制2人,设科长、科员各1人。原副科长改为专职农场粮库主任,指导粮食保管化验员对农户进入晒场的粮食检温测水、指导科学整晒,交售粮食初检化验及填好交粮运输单。农场粮库对全场农户的利费粮负责收储,保管及出库。粮食科对农场粮库和各队粮食保管化验员实行业务领导,负责全场的粮食管理和销售工作,完成牡丹江农垦分局下达农场的各项粮食工作考核目标。1995~2000年,粮食科科长于宝刚,副科长陈广兴。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农场的粮食销售除农场专用面粉厂加工销售部分水稻和小麦、农场制油厂加工部分大豆、农场饲料厂加工部分玉米销售外,粮食的主要销售渠道是国家粮库定购粮和议销粮。
  随着粮食产量的增长和国家粮食政策的调整,粮食销售市场化进程加快,销售渠道和形式走向多元化。
  1997年,在国务院确定的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资金封闭运行的政策下,农场组织农户开始交售保护价粮。
  1999年11月1日,国家出台了粮食检验新标准。农场种植的优质粳稻谷倍受市场欢迎,议销粮渠道拓宽。伴随着农场粮食加工企业转卖个人和场内私营粮食加工企业的兴起,所生产的优质大米,销售到上海、北京、石家庄、西安、兰州、临汾、青岛、天津等20多个城市。
  2000年,农场开始尝试订单农业,年内签订水稻订单50000吨,其中:绍兴柯桥30000吨,宁波勤县10000吨,汉沟天顺10000吨。当年实际履约8000吨。
  从2000年4月1日开始,农场取消了居民口粮食油统一供应政策。同年,还取消了全场畜牧养殖饲料调拨供应,纳入市场运行机制。
  1995~2000年,农场连续6年被牡丹江农垦分局授予粮食管理和粮食销售先进农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