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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九章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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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4月以前,农场交通科为牡丹江农垦分局交通局的派出机构,行政上由农场领导。
  从1995年5月开始,根据牡垦编字[1995]10号文件精神,农场交通科改称为牡丹江农垦交通局朝阳交通分局,编制为8人。交通分局下设交通征费稽查所、运输管理站和小拖征稽所,在场区内行使养路费征收、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建设、规划、养护和路政管理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客运站、公路站、货运站进行行业管理。
  1995~2000年交通部门领导人任职情况如下:交通分局局长李延才(1995~1997.3)、胡明东(1997.3~2000),副局长屈玉福(1995~2000);客运站站长周洪书(1995~1996.10)、姜军(1996. 10~2000);公路站站长黄兴典(1995~1997.2)、王训山(1997.2~2000),党支部书记贾洪斌(1995~1998)、刘永胜(1998~2000)。
  1995年,全场汽车保有量86台,其中国有、集体车70台,个体车18台。2000年,汽车保有量发展到164台,其中国有、集体车12台,占汽车总数的7%,个体车152台占总数的93%。
  1995~2000年,朝阳交通分局共征收养路费437万元,运管费79.3万元,客运附加费20.4万元,货运附加费48.8万元,合计585.5万元,其中农场留成170余万元,主要用于农场130公里专用公路的养护和建设,为农场公路养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交通规费征收情况统计表
               (1995~2000年)
  表3-48                       单位:万元



  1997年,朝阳交通分局被省农垦总局交通局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98年,被省交通厅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被牡丹江农垦分局交通局授予“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