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务电算化
第四节 财务电算化
1997年,农场投资18.6万元购入20台微机,于当年5月份实现了全场微机记账;投资5万元,建立了牡丹江农垦分局首家计算机财务网络系统,于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农场核算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微机室,进行了必要的装修,保证计算机安全、稳定的运行。微机室配备了1名微机员,主要负责计算机日常的维护工作,保证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正常使用,负责农场各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的日常管理工作,解决在微机记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负责农场的会计信息的收集、传递和网络开发工作。各核算会计电算化记账人员为原有的记账会计,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懂得计算机相关知识,能够较好地应用财务软件进行微机记账工作。
为适应会计电算化改革需要,1997年,农场全面推进基层核算单位集中核算和报账制度。在会计核算上,由分散核算转为集中核算;在资金管理上,由分散管理转为集中管理。农牧场基层核算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或报账制,总的原则是:除了场直大中型企业和独立性强、效益较好的企业外,生产队和场直事业单位全部实行集中核算和报账制。实行集中核算和报账制度的各个单位由农场核算中心统一设置账户,在银行开设账号。不实行集中核算和报账制的单位可独立进行会计核算,也可采取到农场电算中心集中输入记账凭证的办法,但保留其独立核算和独立开户的权利。
1997年,农场核算中心制定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划分岗位责任,各负其责。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有考核,有评比,有奖罚。对工作突出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调整。考虑到机器的容量、基层单位的数量及分布情况,记账微机按单位合理分工,每个核算单位在微机上设定密码,由操作人员及计财科电算主管和软件操作人员掌握。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必须先审核后输入计算机,对已录入的凭证审核后方可记账。农场建立会计档案资料存贮系统,实现会计电算档案资料光盘刻录、存贮,对于基层单位输出的凭证、账页、数据等由计财科和单位各保存一份。
1998年,农场正式建立了微机记账前的审核制度,将各种违规违纪事项消灭在微机记账前。1998年一年间,核算中心共审核纠正违规违纪问题174万元,其中白条报销14万元,超标准超预算报销14万元,违规发票10万元,各种手续不健全及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148万元。
配套的财务软件。1997年,农场开始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时,进行记账、报表等工作使用的是农场微机员自行研发设计的财务软件。同时,农场的核算中心开始试用《农垦会计核算软件V2.0》,为软件推向全场做了必要的准备。1998年,农场在全场范围内推行使用了《农垦会计核算软件V2.0》进行记账工作,会计电算化工作步入正轨。3月4日,计财科印制了《会计电算化代码字典》,规范了会计科目,使之更适用于垦财账务软件。1999年,农场已拥有各种办公用微机35台,基本满足了农场各行业的要求。6月份,农场组织在岗会计人员进行微机培训,实现了垦财软件由2.0版本向3.0版本的转换,推行了DOS的升级版本:在Windows环境下运行的《农垦会计核算软件V3.0ForWin95/NT》,并顺利完成了报表的自动提数工作。
截止2000年,农场微机记账单位共有57个,农场的会计电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上实现了会计工作的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随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开展,2000年3月,在实践的基础上,农场按农垦总局下发的《垦区会计电算化科目代码字典要求》,修正了《八五七农场会计核算科目代码字典》,使之更符合农场会计电算化的实际需要。
农场财务部门坚持对财会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及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农场规定会计人员必须参加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班,由总局统一颁发农业部《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证书才能上岗。把会计电算化水平作为考核会计业务能力的一项主要内容,对财会人员采取激励机制,定期考核,择优上岗。
2000年,农场在职财务人员102人,其中:会计81人,出纳21人;获得高级职称的4人,中级职称的8人,初级职称的89人,无职称的1人。这些财务人员分布在农牧生产队27人,工商运建服单位50人,文教卫生单位6人,机关19人。农场还拥有后备财会人员49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1人,初级职称的42人,无职称的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