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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五章 劳动工资与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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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996年,劳资科主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编制4人。李宏范任科长。
  1997年,农场劳动服务公司撤销,大集体归入劳资科管理。劳资科主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务市场、职业介绍、大集体工作。编制4人。于文平任科长,郭华任副科长。
  1998年,农场人事和职教归入劳资科。农场根据改革的需要成立了“再就业中心”,归劳资科管理。劳资科改称劳动人事科,主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职业培训、再就业(含职业介绍)工作。编制7人。于文平任科长,南金杰任副科长。
  1999年,农场机关机构改革,劳动人事科归属企管部,主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职业培训、再就业(含职业介绍)工作。编制6人。于文平任科长,南金杰任副科长。
  2000年,人事归组织部管理,职教归教委管理,恢复原劳资科,主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再就业(职业介绍)工作,编制6人。于文平任科长,南金杰、余国鹏任副科长。
  1995年,劳资科被牡丹江农管局授予“1995年度劳动工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7年,劳资科被牡丹江农垦分局授予“劳动工作标兵单位”称号。1998年,劳动人事科被牡丹江农垦分局授予“1998年度劳动工作标兵单位”称号。1999年,劳动人事科被牡丹江农垦分局劳动局授予“1999年度标兵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