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机构沿革1995年,农场机关进行了重新设置,共设置26个部门和科室:组织人事部、宣传部、纪委监察科、检察室、广播电视局、老干部科、武装部、民政局、工会团委、办公室、农业科、农技科、林业科、水利科、安监科、基建环保科、交通科、土地管理局、粮食科、体改办、劳资科、计财科、审计科、畜牧科、教委、工业科。
1998年,农场成立朝阳企业集团公司,公司机构设置按党委会、集团公司职能进行设置。
党委会下设:党委工作部(包括:组织、宣传、广播电视、老干部、党办)、群团工作部(包括:工会、团委)、纪检监审部(包括:纪委、监察、检察、审计、监事)、政法委(包括:公安、法庭、司法、民政、武装、综治)。
集团公司下设:综合工作部(包括:办公室、城建办、信访办、教育、卫生)、企管部(包括:财务核算中心、劳动人事)、国资体改综合办(包括:国资体改办、商粮贸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公司(包括:农林科、农机科、水利科、水稻办)、科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包括:科技科、畜牧科)。
2000年,农场机关改革,设12个部门: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宣传、机关党委、老干部科)、群团工作部(工会)、监管部(纪委、监察、检察、综治)、武装司法科(武装、司法、民政)、审计科(审计、稽查)、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林业、科技、农机、水稻)、粮食营销部(粮食、营销)、工业安全办(工业、安全)、劳资科(劳资、社保、医保、再就业)、基建环保科(基建、环保、城建)、办公室(行办、党办、信访、档案、团委)、核算中心(计划、财务、信息、风险、体改)。
水利局、广播电视局、畜牧中心由原来行政科室改为实体单位。
农场党政机构设置表
(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