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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纪检监察

章下序


1995~2000年,农场纪委和行政监察科一直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种职能。2000年1月,农场进行机关改革,检察室与纪委监察科合署办公。3个部门共编制3人,其中有2人既是纪检监察人员又是检察室在编人员,有1人属专职纪检监察人员。
  6年间,纪检监察部门不仅通过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纠正部门、行业和单位各类不正之风,监督和保证了农场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使政令得以畅通外,而且通过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为一些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问题,保护了他们大胆改革、加强管理的积极性。6年中,先后为14名党员干部正名,化解矛盾13起。1995年5月,农场纪委根据省纪委“对重点企业合法权益实行挂牌保护的意见”,为乳品厂、化工厂、粮油加工厂、水稻队、水利公司、二十一队6个单位挂了牌,并确定为重点保护单位,其单位的行政主管领导则作为重点保护能人。农场纪委与这6个单位签订了《双向目标责任书》,聘请了联络员,被挂牌保护的6个单位按要求建立了收费等项目登记簿。通过对企业和能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使这几个单位的经济效益稳中有升。经检查,挂牌保护后未发现有乱收费、乱摊派问题。1995年,农场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了对亏损单位的解剖整顿工作,多次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深入到亏损单位二十九队了解亏损原因,并写出调查报告。农场党委依据调查情况,研究决定调整了该队领导班子。新班子加强了管理,1996年,扭亏为盈,全年盈利30余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还参与清产核资、丈量土地、生产检查、工程招标、资产拍卖等经济活动,不断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效能。
  6年中,农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主抓农场的清欠工作,先后对一些欠款责任人采取了停薪、停职清欠、依法清欠等措施,其中停薪31人,停职4人。从1995年初至1999年底,农场共清回内外各类欠款56360万元,占应收欠款总额的76%。其中,由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出面或亲自外出清回150余万元。
  1995~2000年,检察室全体干警在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和农场党委的领导下,主要做到了“四个始终抓住”,即:始终抓住反腐败这项重点工作不放松,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始终抓住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不放松,为促进农场社会治安稳定作贡献;始终抓住法纪、经济检察不放松,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干劲不减。1997年,检察室被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检察室”称号。
  1995~1997年,农场纪委监察科被牡丹江农垦分局评为纪检监察先进集体;1995年,被鸡西市纪委、人事局评为纪检先进集体;1996~1998年,被省农垦总局纪委、人事局评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1997年和1999年,农场纪检监察科办理的违纪案卷宗代表牡丹江农垦分局参加了省农垦总局纪委监察局组织的“铁案杯”评比活动,连续两年获垦区案件质量评比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