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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案件查处

第四节 案件查处


1998年,农场党委成立了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场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有纪检、监察、组织、计财、审计、公、检、法、司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坚持每个季度召开1次例会,沟通情况,研究对策,发现案情,迅速查处。
  1995~2000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起,处分党员干部19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3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2人,受政纪处分的18人。在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科级干部7人,占受处分党员干部的37%。在这17起案件中,主要是侵占、挪用、擅自低价处理场属国有资产,工作失职、赌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上述案件共查处违纪金额238万元,收缴违纪金额和违纪罚款金额6万元,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提供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作用。1995年3月,根据群众反映,农场纪委和工商、物价、植保、种子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查清14个生产队擅自购进劣质油菜种子16855公斤,已转账付款或易物顶款176947元的严重违纪事实。经农场党政班子研究,对这14个生产队的队长进行全场通报,公开处理。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对其中的9个队长进行了罚款处理。通过查处,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近12万元。并查处三轮手扶拖拉机1台,账外摩托车1辆、传呼机5个、手机2部,以及松木杆、链轨板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1万元,收回多发奖金1269元,收缴违纪罚款等83700元,共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1995~200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02件,其中来信90件,来访12件,办案率100%。通过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共查处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金额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