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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侦

第一节 刑侦


全场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及毒品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原由公安分局刑侦股负责。1993年,刑侦股撤销,成立警务区,由警务区负责各片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管理工作。1997年,恢复刑侦股。
  1999年,牡丹江农垦公安局成立刑警大队,农场公安分局中的刑侦股改为刑警中队,仍由公安分局领导,业务归刑警大队指导,实行双轨计分考核目标管理制度。刑警中队内部实行探组制,每个探组设探长1名,侦察员1名,中队人数保持在5~7人。中队还配备刑事技术人员2人,经过省垦区公安局和省公安厅多次业务培训,具备了现场勘查,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分析和利用的能力。利用技术手段直接、间接破案率逐年提高。当年,公安分局为刑警中队配备了电脑、彩色喷墨打印机,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0年,从公安部购置了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多波段光源、502指纹熏显柜等设备,为勘查疑难复杂案件现场,获取犯罪证据奠定了基础。在加强技术装备的基础上,建立了情报资料档案,基础工作和档案管理在牡丹江农垦公安局最早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微机管理。
  1995~2000年,全场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53起,侦破138起,破案率为90%。其中,特大刑事案件发生5起,破获5起,破案率为100%;重大刑事案件发生60起,破获30起,破案率为50%;侦破隐案4起,侦破积案1起,协助外单位破案17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2人,其中,捕判、教养55人,抓获逃犯21人。
            刑事案件发生侦破情况统计表
               (1995~2000年)
  表4-20                        单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