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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安

第二节 治安


治安股自1993年实行刑侦、治安两位一体工作模式后,将全场辖区划分为6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设2~3名警员,实行警长负责制,共同担负责任区内的治安工作。
  1998年,结合内部进行的竞聘上岗机制,选聘治安股长,重新成立治安股。将警务区重新进行划分,将警力充实到一线。全场设置5个警务区(一队至十队为第一警务区,十二队至十九队为第二警务区,二十队至二十九队为第三警务区,场直地区以南北中心水泥路划分为第四、五警务区)。以2~3人为单位设立警长负责制,明确职责,本着“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把抓治安防范工作和治安基础工作放在首位。
  1999年,公安分局出台了《八五七农场治安员、更夫实施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以农场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全场各企事业单位。治安股加强对基层治保会、治安员及更夫队伍的检查、指导和培训,对重点部位和单位检查督促落实了“三铁”(铁门、铁窗、铁护栏)及报警器,设专人看护,初步建立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防范网络。
  1995~2000年,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385起,治安处罚1255人,其中行政拘留152人,治安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未发生1起申诉、上访案件。调解治安民事纠纷案件315起,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件11200人次。协助农场林业部门办案22起,协助农场水利部门执法办案11起,圆满完成了辖区内各种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任务48次。1998年,在牡丹江农垦公安局治安工作5个单项评比中,治安股取得了5个第一的成绩。
  “110”报警服务台
  1998年初,农场公安分局成立了“110”报警服务台,定员12人,由消防队员组成。公安分局抽调1名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担任台长,协助公安分局做好其他应急性的工作。公安分局向全场职工群众做出了“有警必接、有求必应、有险必救、有难必帮”的庄严承诺。在1998年至2000年3年中,“110”报警服务台协助公安分局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0人,协助破获重大案件6起,一般案件11起,协助查处治安案件18起,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扶危济贫,做好人好事达26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