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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保

第三节 政保


农场政保工作由公安分局政保股负责。政保股由1名民警担任股长。
  自1995年起,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政保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变化。政保股既要负责场内大型活动、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场内的内部保卫和防范工作,还要打击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三情”,做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因此,在原有的企事业单位保卫机构人员缩减的情况下,进行了全场专兼职治安员队伍的整顿调整,全场共设专兼职治安员43人。1995~2000年间,先后对治安员队伍予以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使这支队伍为维护农场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了突出作用。
  打击邪教
  1995年,“法轮功”在农场范围内迅速蔓延。起初大部分人是以强身健体为目的,并且有人组织统一活动,提供场所,因此参加的人员较多。
  1999年7月,党中央对“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要求坚决予以取缔。按照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公安分局迅即对全场习练过“法轮功”的人员进行了摸底和统计造册。据统计,全场习练过“法轮功”的人员达298人,其中有重点痴迷人员24人。
  根据上级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农场于1999年7月20日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对外称“615”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于中奇(农场党委副书记)、于升云(挂职农场党委副书记),副组长:田汝林、王庆范、周铁成。办公室设在农场党委宣传部,主任:田汝林(宣传部长),副主任:焦永梅(宣传部副部长)。具体工作由公安分局政保股负责。
  为了使农场“法轮功”习练人员迅速摆脱邪教组织的束缚,政保股配合农场有关部门,通过宣传教育,落实包、保、教措施,对习练过“法轮功”的人员签订了责任状,成立帮教组织298个,总人数1447人。到2000年底,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帮教、挽救等积极措施,使“法轮功”习练人员转化率达到92%,有效地遏制了“法轮功”组织非法活动的蔓延,制止“法轮功”习练者上省进京事件的发生。
  6年间,全场未发生一起涉外案件。10种人员档卡资料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