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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消防

第四节 消防


农场消防队是负责农场消防工作的专门机构。1997年7月,农场为消防队配备了一台6吨位高炮泵浦消防车。1998年,又投资近4万元在农场建立了牡丹江农垦分局第一座消防训练塔,消防人员队伍素不断提高。1995~2000年,消防队共扑救各类火灾14起,受理火警37起,为农场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80万元。1998~2000年未发生过一起重、特大火灾和较有影响的火灾案件。
  1998年,消防队参加垦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知识有奖竞赛,获三等奖。12月,垦区消防支队授予农场消防队“黑龙江垦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1999年,武警省消防总队授予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7月,省垦区公安局为农场消防队记集体三等功1次。1999年、2000年度,消防队连续两年被垦区公安局授予“垦区公安消防中队正规化建设标兵中队”称号。
             消防队受理火灾火警统计表
               (1995~2000年)
  表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