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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服务

第一节 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1995年,农场在司法科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农场长期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农场进行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时,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进行决策和经济活动。
  6年中,法律顾问室为全场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共审查经济合同312份,承办诉讼和非诉讼代理200余件,向农场提交司法建议12份,参与重大决策11次。
  “148”法律服务专线
  1998年8月,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至2000年底,解答法律咨询102件,接待来访43起,出击办案7起。“148”被群众誉为“连心桥”。累计解决涉及职工合法利益的典型案例7起,涉案标的额980余万元。
  1997年,农场原煤矿出现了债务纠纷,法律服务所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向法院申诉,向法院递交了煤矿经营许可证和独立法人资格证件,使法院重新立案,依法维护了农场及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经济损失。法律服务所还积极参与配合农场清欠,依法起诉和依法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3件。
  1995~2000年,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件368件,代写法律文书120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