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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代办公证

第三节 代办公证


1995~2000年,农场司法科及法律服务所作为牡丹江农垦分局公证处的代办机构,积极参与农场土地承包、转让,企业事业单位、农业生产队的劳动、劳务合同公证,计划生育、婚前财产公证、赠与财产、遗嘱见证公证。共审查劳动、经济合同3120份,代办公证件数490件。通过依法进行公证,保障和维护了农场及当事人的利益。
               代办公证统计表
               (1995~2000年)
  表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