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三五”普法
第四节 “三五”普法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农场于1995~2000年组织开展了普法教育。
1995年是“二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从1996年开始进入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6年间,农场始终把普法工作做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依法治理为重点,善于依法管理,敢于依法治乱,全面快速推进依法治场进程。坚持“早、细、实”的工作方针,运用“三保证、三到位”,“抓龙头、强龙尾”的工作方法,重点学习了《职工法律读本》、《垦区居民法律读本》等19个法律法规。各单位设立了专职普法联络员41人,普法辅导员141人,普法宣传员188人,报告员64人。
提供人财物和制度保证
为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农场采取“三保证、三到位”的措施。一是保证人员到位。在每年调整普法领导小组的基础上,1996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来的18人增加到28人,办公室人员由原来3人增加到5人,并派1名年富力强,政治业务素质好、法律水平较高的科级干部专职负责全场的普法工作。二是保证经费到位。1996~2000年5年中,农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拨付普法经费7.3万余元,由依法治理办公室掌握使用,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保证物资装备到位。农场先后为依法治理办公室配备了摩托车2辆,电视机、录放机、微机各1台,并购置了整套办公设备,为推进“三五”普法,依法治场工作奠定了基础。
每年年初,农场依法治理办公室,在上级未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前,就构思出当年农场普法工作思路,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从而使农场普法工作任务提前半年完成。针对基层在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记录不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编制了操作性、规范性强的《八五七农场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手册》,将年度工作任务及要求、计划和安排,需要记录的项目等全部打印成册,年初下发到各基层单位按册实施,年终统一收回存档。
农场根据上级的部署,每年都以场党办文件印发《基层党支部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直接与分管场领导、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党政领导的奖罚、评优、晋级挂钩。采取百分制进行考评,以80分为基础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及格,考试分数低于80分为未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先进评比和晋升、提职,全场实行依法治理一票否决制度。通过对41个基层党支部逐一地进行“三五”普法验收,优秀单位5个,达标单位34个,不合格单位2个。对不合格单位按照“三五”普法责任状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培训学习
1997年3月30日,举办了普法骨干培训班,有103人参加培训。在全场开展了《职工法律读本》和《垦区居民法律读本》学习,将《法律读本》发给人手一册。各单位按普法要求组织学习。普法办进行考核验收,全场平均分达92.5分。机关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学习,由依法治理办公室进行辅导,基层干部由支部书记安排普法教员辅导,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企业管理人员必读》和《股份与股份合作制法律知识问答》发至每个干部手中集中学习,经考核验收,有1100人参加考试,平均成绩95分。
1998年7月30日,举办《职工法律读本》、《垦区居民法律读本》培训班,培训141人。1998~2000年,举办《婚姻法》教育培训班2次,培训302人;举办《市场营销法》、《专业法》培训班3次,培训618人。1995~2000,年普法领导小组组织普法骨干学习班8次,共有1296人参加了培训。
“三五”普法5年中,党委中心理论组共集中组织学法17次,先后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法》、《工会法》等13部法律法规,每次学习都做到党委有记录、学习有辅导、成员有笔记、考核有答卷。
“三五”普法期间,共组织《农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法》等法律知识竞赛,参加人数1600人。各行业各部门在电视上进行法律法规辅导22件,192次、48小时。
普法宣传
农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1996~1999年期间,全场共组织大会宣讲726次,1880小时,受教育人数达10余万人次。广播宣传普法教育907期,出板报170期,普法宣传栏68期,出动宣传车63台次,印发各种普法宣传学习材料5万余份。除此之外,普法办还利用农场广播播出普法专题节目72期,利用电视自办《说案学法》节目70期,出普法简报47期。每年,利用大集,普法办与交通局,工会、工商局、税务局、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举办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和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台等活动。
农场将法制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教学大纲之中。规定并实施了中小学生每周上一节法制教育课,与其他学科同时考试,其成绩纳入总分之中。为解决教材不足的问题,1998年初,组织有关部门编写印制了适合对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八五七农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做为普法教科书,正式纳入农场中小学教育大纲之中。
普治结合
“三五”普法开始后,为了由普向治的转变,农场重新修订出台了《八五七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在原有的22项234条的基础上,增加到31项378条,并印制成册,下发全场干部职工手中,人手一册,依法规范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在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农场先后出台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等深化改革方面的规章、规定达13类,125项。到1999年底,农场的产权、人事工资、三项制度的到位率98%。先后出台了财务报账制度,对耕地、草原、水面国有资产及所用员工等实行契约化管理,各行业规章、规定达5类62项,全场契约化管理达100%。先后出台了执法责任制、评议考评制等方面的规章、规定达7类81项。公示和承诺制推开率达95%。农场集中对队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修改达17条,对居民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依法治队面达100%。依法清理全场规范性文件,截止1999年底,农场出台规范性文件658件,修改文件12件,废止文件9件。
普法工作使农场的社会治安稳定。农场连年被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9年,农场被推荐为国家司法部依法治理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