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十六章 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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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武装部在农场党委、牡丹江农垦分局人武部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各项军事工作。1995年,农场武装部编制3人,部长、副部长、干事各1人。1998年,按照省农垦总局指示缩编为2人,部长、副部长各1人。7月,武装部、司法分局、民政局合属办公。2000年1月,武装、司法、民政合并,武装部部长兼任司法分局局长、民政局局长。10月,经牡丹江农垦分局党委决定,武装部独立办公,编制2人,部长1人、干事1人。
农场武装部在机构设置上延续了1989年制定的农场企业行政主管兼任武装部第一部长、党委书记兼任武委会主任、基层生产队队长兼任民兵连连长、生产队书记兼任民兵指导员的工作领导体制,一直坚持了党委每季度定期议军的会议制度。
1995~2000年,共组织民兵训练5次,参训民兵156人。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入伍42名,无一名退兵事件发生。进行民兵组织整顿6次,配齐和调整了民兵干部和生产队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加强了民兵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