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事训练
第三节 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是根据牡丹江农垦分局人武部的指示,由农场武装部负责落实参训人员,施训办法采取分局集结训练和农场集结训练两种。农场民兵军事训练做到了有领导和教学组织,有规范的训练计划,有物资、器材、生活保障,做到了参训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保证了在紧急情况下能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训练成绩合格率100%,优秀率98%。
1996年,农场化工厂自筹资金3.5万元对本单位民兵进行队列、56式冲锋枪实弹射击、八二迫击炮制式教练和实弹射击等科目的训练和军事化管理,并从边防二团请两名现役军官进行指导。这次民兵军训共有58人参训,考核成绩优秀。
1997年,组织民兵在牡丹江农垦分局进行八二迫击炮训练,参训人数32人,实弹射击成绩优秀。
1998年,组织民兵参加牡丹江农垦分局八二迫击炮(16人)、八二无后坐力炮(14人)训练,实弹射击成绩优秀。
1999年,省农垦总局军事部在牡丹江农垦分局召开武装工作现场会,农场由8人组成八二迫击炮班担任实弹表演,固定目标5发5中,现场临时指定目标5发5中,成绩优异,受到与会的省农垦总局和各分局领导的赞扬。
2000年,组织民兵在分局训练迫击炮,参训人数34人,成绩优秀。
在每次军训开始前,农场武装部都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军训计划、规章制度、训练场地的落实、参训人员的抽调、教员的选拔、后勤的保障、资金的到位(1997~2000年,农场共保障训练经费7.8万元)、教员备课、试讲、示范班的配合。
军训开始后,严格按照军人一日生活制度进行组织实施,坚持早出操、整理内务卫生,外出请销假、军人仪风仪表、晚点名,训练严格管理,认真指导。
军训结束时,农场武装部作好总结。通过训练,使参训民兵受到良好的军事生活的锻炼,有效地提高了训练质量和民兵自身素质,真正达到了兵在民中、民中有兵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