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幼儿教育
第二节 幼儿教育
农场的幼儿教育体制是“两部制”:6周岁的儿童入学前教育班,2~5岁幼儿入幼儿园。办园模式分两种:场有民营与个体办园。
学前教育班
学前班招收6周岁儿童入学,作为小学一年级的预备班。学前班儿童以及教师纳入朝阳小学管理。
场部中心幼儿园
1995年9月,农场中心幼儿园迁入原敬老院的二层楼房,占地789平方米,活动场地1367平方米。1996年3月,首次接收寄宿制幼儿入园。农场对中心幼儿园每年补贴10万元左右。
2000年4月,农场对中心幼儿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发包招标。宁淑花以年上缴农场3.3万元中标。这次体制变革,有8人下岗。9月,宁淑花终止合同,第一次个人承包夭折。9月28日,农场进行第二次发包。马江丽中标,任中心幼儿园园长。农场对幼儿园实行场有民营企业化管理,办园费用全部自筹,房舍维修农场承担。对其教育行政管理主要按合同条款进行,教育科在教学科研方面给予指导,在安全方面进行常规督导检查。个人承包后的中心幼儿园,经营者提出了“办特色园,走特色路”、“以班养园”的办园理念。聘用有专长的教师先后办了“心算脑算”班、英语班、舞蹈班、美术特长班,使适龄幼儿入园人数创历史新高,达160余人。
个体幼儿园
2000年,场部有个体幼儿园5所,举办人多为退养或退休的教师。在场部中心幼儿园的房舍面积不能满足全部儿童入托的情况下,个体办托儿所是个补充。由于个体幼儿园房舍均为举办人住房,规模较小,条件简陋,不符合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