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自然资源
第四节 自然资源
一、土地资源
我场土地总面积八十五万一千三百亩。已耕地面积四十六万六千亩,其中水田三万亩。除已耕地外尚有可垦荒地七万四千亩,放牧地八千五百二十一亩,林地三万零八百三十六亩,水面一万一千八百六十亩(已利用五千八百二十六亩),居民点占地四万九千六百亩,其它用地一万四千五百一十八亩。
二、草原资源
我场草原类型为沼泽草甸类。植被类型以优良牧草小叶樟占绝对优势,间有少量的三棱草和芦苇等杂草伴生。分布在我场东南部,穆棱河以西的沼泽地带平原上。
我场草场处于原始状态,生长着优良牧草,既可放牧,又可做割草场,无论鲜、干草对各种家畜适口性均较高。全场按现有草场计算,可载畜20,377个羊单位。但均距居民点较远,没有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