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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创建时期的生产建设

第三节 创建时期的生产建设



  建场伊始,干部对场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水土资源、经济状况等一无所知。上级领导机关远隔千里,鞭长莫及,有关生产建设、发展布局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农场自主决策。
  农场发展的初步规划 1951年下半年,副场长杨彦、生产科长王谦、农艺师李钟林开始进行农场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1952年初组织了测量队,进行水、土资源普查勘测和社会经济史料搜集及调查研究工作。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对穆棱河下游及穆兴水路(新开河)的河道走向、比降、断面、流速、流量作了全面测量,对两河右岸荒原进行全面踏查、测绘,对全场耕地作了土壤普查。拟定了农场以扩大水田并向机械化生产过渡为主的发展方向,定型面积一万垧的初步规划。提出了太平、杨木(朝阳)两个灌区的技术设计,形成了文字、图纸等全部成果。这些调查、规划、设计在指导和推动农场创建初期的生产建设发展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建场初期技术干部很缺,所以以有技术专长的犯人为主要技术力量,当时启用了反革命重刑犯、留法水利专家、国民党嫩江省政府主席彭继群和另一名在押犯、留日水稻专家参加勘测设计和农场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他们在杨木灌区的技术设计中有独到见解,为省和东北水利主管部门所肯定。能发挥敌对营垒中的高级知识分子的技术专长,为我所用,充分体现了党的政策的威力,也反映了农场领导的胆识。
  开发太平、杨木两个灌区 资源普查结果表明,穆棱河下游右岸有六万亩低平荒原,河水资源充沛,可以自流灌溉。太平村有日伪时期遗留的旧灌区,王家店到太平村有引水干渠,王家店北山头留有穆棱河土石拦河坝坝基,干渠和坝基均可修复利用,旧灌区的土地一经耕翻即可种植水稻。这些条件是当时决定以开发水田为发展方向的主要根据。
  1952年春,进入太平村。由崔连志负责,集中9个中队犯人,组织60付洋犁(双轮—铧犁,每付2人6马),边修复干渠边翻地。4月下旬,抢筑王家店拦河坝,共动土18万立方米。“五一”节正式放水灌田。当年播种水稻6,840亩,获亩产330斤的较好收成。春播后正式组建一大队(现四队),肖云扬任大队长。夏、秋继续连片开荒。1953年播种水稻9,018亩,获亩产473斤的较高产量。太平灌区当年开发、当年受益的成绩,受到上级机关的好评。
  1952年秋,为开发杨木灌区,集中10个中队犯人,组成挖壕大队,由徐明哲、詹春林负责,沿杨岗至朝阳长30公里,全线开挖干线工程。1953年春,投入10台拖拉机,60付洋犁,大规模开荒,构筑进水闸门及桥涵配套建筑物工程。1954年4月抢筑杨岗拦河坝,“五一”放水灌田。当年播种水稻18,274亩,获亩产370斤的好收成。杨木灌区工程至1955年结尾,共动土63万立方米,建桥闸30座。
  在3年时间里,以较高的技术设计和施工质量,按定型规模完成两个中型灌区的开发建设,取得较好的收获和较大的经济效益,是农场创建时期的重大成就。
  房屋建设 1951年全场有场部和一、二、三分站共4个生产居民点。1952年新建一大队(现四队,原分站改称大队),下半年决定搬迁场部。1953年春开始朝阳新场部的建设,杨木灌区水田开荒也同时开始,由副场长王志学分工负责。房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全部发包给省劳改局新建工程公司第四工程队。砖瓦、白灰、锯材等材料由农场组织生产供应。4月动工,9月末竣工,建土草简易房40栋,计一万平方米。国庆节前场部迁到朝阳。后两年续建了包括砖瓦结构的场部办公室、卫生所、浴室等工程,共建房90多栋,1.8万平方米,达到规划建筑面积。由于采取承包形式履行工程验收程序,工程质量很好。各大队的房建,则由农场统一设计,大队自行组织施工。新建点房建由农场工程大队施工。
  为了适应生产发展,增加监改设施,满足干部职工生活的急需,又限于资金、物资、技术、运输能力等条件,房屋建设本着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的原则,房屋面积90%以上为土草结构简易房,建房资金列入建场经费开支。1953年后执行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办法。6年期间全场共建房5.9万平方米,投资163.9万元,平均每平方米27.77元。
  农业机械化的开端 1952年开始畜力开荒。用“洋犁”,两个人、6匹马一天开3——5亩,耕深不足15公分、立垡、回垡、漏胡子现象普遍,垡条子像海绵,打不碎、砍不烂,种过几年的地还是遍地人头大的垡块,耥地时“端窝压苗”影响产量。干部都盼望能早日用上拖拉机。国家正处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既不能造拖拉机也不能拨给进口拖拉机的投资。农场领导决定,自力更生自筹资金买拖拉机。1952年冬集中1,300名犯人组成采伐大队,由经理科长曹实兼任大队长,到绥阳林业局以提供劳务形式进行伐木作业。放大批犯人进山伐木是个担风险的大胆决策,犯人暴动、破坏、纵火、逃跑、伤亡,各种事故都可能发生。但由于带队干部的共同努力,到翌年3月顺利下山,获劳务收入10亿元(折人民币10万元)。用这笔钱购入苏制“纳齐”拖拉机10台,于1952年冬带着大犁到场。国营永安农场(现八五一O农场)给予大力支援,派了王维焕、陈忠悌两名机务技术员和10名驾驶员,本场抽调20名青年干部当学员,经过一个冬天的技术培训,组成了机耕大队,下设3个小队,王维焕任大队长。1953年3月15日召开建场两周年纪念大会,同时举行了欢迎第一批拖拉机进场的剪彩仪式。
  这支年轻的机耕队伍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克服了作业条件、物资供应、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困难,到1956年,四年期间在担负已耕地管理任务的同时开荒近17万亩,为农场的开发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1956年春播后接受去音河农场开荒的任务,拖拉机和人员全部调出。当时有拖拉机26台,全队超过百人,已经成为一支有艰苦奋斗作风,有一定机耕经验,有一批能打硬仗的技术骨干力量的机务大军了。
  扩建青山农场 1954年春接受劳改局下达的“依场扩场”任务。抽调詹春林、顾亚义等一批干部和16台拖拉机,在穆兴水路东岸、青山脚下组成五大队,进行房建、架桥、筑路、开荒、建场。当年开荒2.2万亩,建房3,600平方米,架跨穆兴水路木桥两座。 1955年3月15日,省劳改局下令,密山农场五大队划出,组建青山农场。政委单洪吉、生产科长王治和调往青山农场分别任政委和副场长。同时划出干部35人,职工129人,犯人720人,家属64户,共 1014人。SL50/55拖拉机5台,汽车3台,以及一批车马农具。共拨出固定资产107.5万元。密山农场在一年期间顺利完成“依场扩场”任务,受到省劳改局的表扬。
  农业生产 耕作以人畜力为主,沿用传统手工农具。旱田以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种植部分高粮、谷子和其他作物。以人工除草,马犁中耕,割倒后集大堆打冬场。1954年以后逐步改用MK—1100脱谷机脱谷。水田采用水耢地水条播,1954年以后逐步改用人力点播机点播,人工拔草中耕,割后用打稻机和动力脱谷机脱谷。土地熟化后,调整粮豆种植比例,到1956年期间粮豆比例在2:1左右。
  初期,用当地农家种,品种比较混杂,以后逐年引进选用了良种。
  当时没有化肥,农家肥数量有限,只用于菜地、玉米和小面积试验区。
  农作物主要虫害有麦夜盗虫、稻潜叶蝇、玉米螟、高粮谷子金针虫等。病害有麦锈病、稻瘟病、玉米黑穗病、大豆褐纹病等。因防治病虫害的药剂品种、数量都有限,遇病虫害大发生则无能为力。1953年玉米大面积发生金龟子,用六六六粉药杀无效。二大队用人工抓,一人一个麻袋,袋子装满了用车拉,也只能在有限面积上奏效。1954年水稻大面积发生稻瘟病,没有有效防治措施,以至严重减产。
  场区北、东两面沿穆、兴两河的土地,受两河周期性洪汛侵害,又无力构筑两河堤防工程,1954年河水泛滥成灾,一、二大队土地几乎全部被淹,当年全场绝产面积占播种面积的27%。
  自给性的工副业生产 场区呈西北向东转向西南的马蹄形,中间是广阔的山林,而山林全属地方所有,农场有地无林。加之片面强调扩大耕地面积,在场区内毁林开荒建房现象十分严重。在三大队(现二十队)、长林子(现十八队)等多处原来都有应予抚育发展的林木,但都已砍光或所剩无几。1953年三大队在东岗(现飞机场一带)毁林开荒被群众告发,经密山县政府查处,场领导作了检查,大队干部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全场触动很大,才阻止了毁林开荒现象。
  建场初期,场区附近的山林归农场占有本是理所当然的,但由于单一农业经营思想的束缚,加上对农、林业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不足,要地不要林,形成了有地无林的局面,是农场创建初期的失策。
  在畜禽饲养业方面,偏重大牲畜的发展和役畜的饲养使役管理,大牲畜增长较快,到1956年已达1,745头,为建场初期的两倍。1952年引进纯种公马,进行品种改良。1955年组成种马队(现三队)和配种站,实行集中繁殖,畜群素质得到明显改善。
  由于对综合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多种经营与农场经济的关系认识不足,加上受劳改生产特点的限制,几年中只适应生产建设和生活的需要,组织了一些小型自给性的工副业生产项目。1953年在密山、朝阳发展了锯材(木材加工厂前身)、白灰、制砖生产,进行建材自制生产,年产手工砖100万块,白灰800吨,锯材3,000立方米。
  1952年场部安装人力榨油机,各大队安装了磨米机,以柴油机作动力加工大豆、水稻,玉米,解决部分成品粮、油自给,但面粉仍靠密山加工。
  1954年在大兴凯湖黄岗组建打鱼队,由高文升任队长,带三十多名犯人用木船和拉网常年从事捕捞大白鱼生产,年产万斤以上。1955年春汛(5月上旬)打“红网”,一网捕大白鱼1.7万斤,但因外运困难臭了不少,两年生产无利。又发生犯人逃跑事件,1956年打鱼队被撤销。
  场区自然水域杂鱼也很多,水田的大小水渠别上“亮子”就上鱼,多时一天可得几百斤,售价每斤一角,卖不完就给大厨房改善犯人伙食。1954年夏,武警队一名战士在朝阳稻田地里抓一条大鲇鱼重六十多斤。
  冬季农闲期间搞副业生产,除组织上山伐木外,以编织业为主。用在湖滨割的苇子编席、茓,用稻草打草帘子、草包、草绳等,除自给外部分外销。因犯人技术不熟练,工效低,产品质量差,收益不大。
  交通运输 场区有多年失修的南、北两条通往密山的公路。因生产任务重,物资、技术条件差,无力顾及修桥筑路。夏季经常发生马车翻车打误、人畜伤残事故。三大队到场部不过20里,仅一水之隔,因没有桥,只得绕道杨木上公路,再到场部,得走50里。雨季田间运输用马车不行,就用人背。从场外运进的生产、基建、生活物资全靠大车队。1951年在密山用东北币三亿八千万元(折人民币3.8万元)从私人手里买了一台“日产”旧汽车,起动时得用马拉,人们叫它“马拉三亿八”。1952年上级拨给两台嘎斯车。到1956年全场只有7台汽车,归机耕大队管理,由邓文负责。为沟通场内通讯联系,场部和大队设通讯员,一人一马,每天往返一次,取送信件书刊。1951年7月架通场内电话线路,在杨木八区政府院内设电话总机,场部至密山及各大队通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