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贯彻“八字方针”农场经济迅速恢复
第五节 贯彻“八字方针”农场经济迅速恢复
60年冬,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的错误,制定了“十二条”、“六十条”等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为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中共中央东北局和省委分别召开了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会议以邓子恢副总理在东北垦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为指针,对国营农场的基本任务、经营方针、“五业”比例、管理体制、场队规模、农业机械化、管理制度、工资制度、职工家属自留地及家庭副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决定,指明了农场经济进入以调整为中心的稳步提高新阶段的方向。农场随即开始了一系列调整。
调整管理体制 在1958年“大跃进”中追求办大场,农场改行三级制。设总场、分场两级党委和两级政治工作机关,机构庞大层次重叠,管理指挥失灵,扩大了间接费用,增加了生产成本。1957年粮豆亩成本7.87元,1958年一1962年分别上升到11.36元、14.56元、13.24元、18.44元、21.91元。事实证明三级管理弊大于利,不适于八五七农场的经营规模和生产管理水平。1961年进行调整,仍保留三级体制,撤销总场分场两级政治机关,场部科室撤并为四个办公室,三个工业厂合并为以锯材生产为主的工业联合厂。
场社合并是“大跃进”促成的,杨岗公社并入后,没有相应的经营制度,并入社员的职工身份、工资待遇等问题长期悬而不决。加上“共产风”,“一平二调”,1960年又遇重灾,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社员怨气很大,场、社矛盾加剧。1962年3月根据牡丹江局关于“并入社队退出农场恢复集体所有制”的决定,撤销了七分场,由农场经济退赔54,836元。
同年又恢复农场,分场两级政治处。
1963年成立东北农垦总局。调整农场内部体制,撤销一、二、三分场和分场党委,改为作业区,保留四分场。农场政治部改为政治处,五分场划出组建京海农场。
1965年实行场队两级管理体制。撤销了分场和作业区。恢复场部科室建制。
农场体制的调整几经变化,历时6年。实践证明两级管理体制适应八五七农场的经营规模和生产管理水平,对改善经营管理、实现扭亏为盈有重大意义。
贯彻落实机务规章加强机务管理 在大开荒的几年里,对农机重用轻管的后果到六十年代初期明显暴露,机具“三率”显著下降,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到1961年降到64%。当年全面开展了贯彻落实机务规章的活动,执行“以防为主、养重于修”的机务管理方针,落实了生产队机务区四项建设(三库一场)。1962年后加强机务人员分期业务培训,进行机务人员考工评级。建立责任制,开展定额管理和班组、单车核算,促进了机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拖拉机标准台年工作量从1962年的2,450标准亩,提高到1965年的6,385标准亩。同时期标准亩耗油量从1.36公斤降低到0.79公斤。机械作业推行大面积机械灭草、耙茬。进行了联合收割机改装,推行小麦、大豆分段收割,增添晒场机械设备。机务管理的加强,综合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在提高产量、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果。
“五好”场队活动和装备重点机械化队 为改进领导作风,改变政治思想面貌,搞好生产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1963年开展五好(生产建设好、经营管理好、贯彻政策好,政治思想好、职工生活安排好)场队活动。
同年2月,农垦部采取分期分批武装重点机械化生产以提高生产水平的重大措施。我场生产和经营管理基础较好的九队(现十三队),十七队(现二十六队)、十八队(现二十五队)被列入第一批重点武装的一百个生产队之列。国家投放配套机具,农场抽调了较强的技术干部担任3个队的队长(他们是谷风林、杨风亭、李兴武)。由于充实了机械力量,加强了领导,当年粮豆产量、商品率、劳动生产率、经营成果都有明显提高。1964年总局提出,以必须是“五好”生产队作为重点武装机械化队的前提条件。这一要求有力地推动了“五好”生产队活动。其它生产队为早日列入重点机械化队而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水平、积极搞好职工生活,从而迅速掀起了一个竞赛热潮,推动了农场调整提高的进程。
分配形式的改革 农场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期,干部职工全部实行等级工资制,与生产成果不挂钩,束缚职工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起着阻碍生产发展的消极作用。
在经济调整过程中,农业生产队试行计件工资制。但计件形式与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的特点不相适应,有严重缺陷而停止推行。
1963年试行“包定奖”办法。农场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产量、收入、利润)、四定(人员、设备、成本、工资总额)、一奖(超产超盈分成)。通过包定制度把场队之间的经济责任规定下来,把生产经营成果通过奖励制度同职工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调动生产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这个办法保证职工收入不低于原水平并能随着生产的增长而增加,在调动积极性促进生产方面有一定作用。它的缺陷是在等级工资的基础上只有奖没有罚,实质是基本工资加奖励。职工称之为“铁饭碗镶金边”。一遇自然灾害,职工感到得奖无望而产生消极情绪,不利于生产。
1965年贯彻中央“五条”、农垦部“十六条”,进行两结合工资制试点。两结合工资制适应农业生产特点,把职工个人收入与生产经营成果挂钩,弥补了计件制和包定奖制度的缺陷。通过试行显示了它的积极作用,为大多数干部职工所接受。1966年除工程单位以外全场普遍试行。当年下半年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批判中央“五条”和农垦部“十六条”,两结合工资制被污蔑为“修正主义黑货”从而被全面否定停止试行。
制度建设 建场初期形成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大跃进”中遭到破坏。为扭转管理混乱局面,恢复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成为经济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贯彻执行总局“计划管理试行办法”为动力,加强计划管理。1963年初农场成立计划科,分场(区)设专职计划员,在编报年度生产建设财务计划的基础上开展阶段和小段作业计划管理。加强定额管理,发挥计划管理综合平衡统驭全场生产建设、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推动了财务、物资、劳动、机务、技术各项管理工作的计划化和制度化的进程。
在“大跃进”中财务体制由集中核算改成只算收支大帐,打乱了核算制度。3年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亏损,资金不足,财务工作混乱被动。在调整中改革了财务管理体制,取消各基层单位的银行帐户,改综合核算为场、队两级核算,生产队(厂),为基本核算单位,计算直接生产成本。严格控制资金,优先保证生产。对生产队(厂)和直属事业部门分别采取月资金平衡计划制和经费包千预决算制。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了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对改善农场经济形势起了积极作用。
职工自留地和自给田 1961年根据中央“六十条”精神,为解决职工家属吃菜和发展家庭副业,按每人3分地标准分给职工自种自管自收,产品归己,但不得进入自由市场。这部分土地称为自留地。
自给田是在1960年大灾之后粮食还很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解除职工、家属担心再挨饿的疑虑,根据王震部长的指示,按职工家庭人口每人划给的2.4亩耕地。自种自管自收顶口粮,这就调动了非农业人员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在稳定思想情绪、缓冲粮食紧张状况、改善职工生活,提高农场农产品商品率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后来随着生产的恢复和粮食形势的好转而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