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组建兵团四师四十二团

第三章 曲折前进时期(1969—1976)

第一节 组建兵团四师四十二团



  1968年6月18日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7月1日东北农垦总局撤销,改编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八五七农场改编为第四师四十二团,于1969年2月1日正式组建。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人民武装部队,既是战斗队又是生产队,工作队。”主要任务是“屯垦戍边、反帝反修、保卫边疆,建设边疆,”是“党政军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团组成党委,团部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工作机关,下设股。团以下编成1—4营和一个独立营,独立营下属4个值班连。生产队,工业厂(矿)改称连队。团对外代号铁字410信箱,股称中队,连称分队。李熙斌任团长,邹忠欣,魏仁忠先后任政委。股以上干部全部由现役军人担任。重新任命了团部工作人员和团以下各级干部。一些“解放”了的原农场场,科级干部均任副职,多数降级使用。对职工,根据政治条件、年龄、健康状况,经评审合格者为兵团战士,不合格者为兵团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