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第四章 改革发展时期(1977—1984)
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1976年2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成立省农场总局。1977年3月,四十二团改称“朝阳农场”,隶属于牡丹江农场管理局。改组中撤销原团部机关,恢复农场场部科室编制,保留政治处及团委、女工组织。原四营改为分场。连队(厂、矿)取消排一级编制改为生产班组。调整了场级领导班子和科室干部。“文化大革命”中受触及仍“靠边站”的老干部返回原岗位。撤销了农场革命委员会,改行党委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全面恢复了农场管理体制和生产指挥系统。兵团时期任各级领导干部的现役军人大部分离开农场。 1979年改称八五七农场。同年恢复农场工会组织,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1980年撤销四分场,连队改称生产队,全面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