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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进行调整改革

第三节 进行调整改革



  1977年底,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针对“四人帮”在农场建设上的流毒和农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农场领导体制、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经济责任制、试行财务包干、反对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调动农场各方面积极因素的一系列政策性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79年4月党的中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同年9月农场总局场长会议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出了认真落实“八字方针”的决定。
  农场党委贯彻、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总局会议精神,全面拨乱反正,清理“四人帮”的流毒以及长期以来“左”倾错误的影响。进行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补课,批判了“两个凡是”,端正了思想路线;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倡调查研究;总结不重视科学和人才、违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造成严重失误的教训,提倡科学管理;放宽基层自主权,注意发挥上下两个积极性,反对瞎指挥、一刀切;积极恢复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979年国家农垦总局颁发“从1979年起到1985年,对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同年农场总局开始以场为单位实行企业盈亏包干(利润上交30%,场留70%)。1980年又改为计划利润定额上缴办法,并规定指标一定五年不变。试行以企业为单位的财务包干办法,明确了农场的经济责任,调动了农场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在增加生产、扩大经济效益方面显示了巨大作用。农场还大力整顿财经纪律,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改革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1982年制定了农场财务管理制度(二十条),不仅使财务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提高了一步,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增收节支,扩大了经济效益。
  为克服职工个人分配上的平均主义,1979年开始试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分配办法。在试行中经过修改完善,发展为“专业分工,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定额记分,以分计奖”和“专业承包,联产计奖”的生产责任制。1980年改为生产队(厂、矿)对农场总体承包,超产超盈按比例分成的责任制。1981年总局颁发“加强生产责任制与实行浮动工资试行办法”,当年农场全面实行以“浮动工资,联产计奖”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试行中经过修改完善,至 1983年形成了“浮动工资、利润分成”、“盈亏包干”、“基本工资加奖励”、“自营专业户”等4种形式并存的、比较全面、适合农场实际情况的责任制体系。1984年根据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精神试办了家庭农场。在试办中总结经验,为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作了准备。
  1982年农场总局作出关于“发展垦区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若干问题的规定”。农场成立集体经济办公室(1983年改为劳动服务公司)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扶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开放农贸市场、到1984年全场共组成42个集体经济单位,集体经济职工1,406人,年总产值239万元,人均分配270元。已注册个体工商户117个。家庭养殖业发展迅速,养猪的达800户,育成肥猪2,143头,全场养禽达6.8万只。这些变化仅是改革农场经济单一所有制结构的开端,但在广开生产就业门路、繁荣农场经济、增加职工家庭收入等方面已显示了它的活力。
  贯彻“调整”方针,调整了基本建设投资方向,加强了农业建设。1979年——1983年五年用于农业建设投资1,229.4万元占五年基建总投资的68.6%,农业建设投资的投放又把增加农业机械放在最优先的位置。此期间用于农机购置的投资590万元,共新增中小型拖拉机107台,联合收割机60台,(其中大马力自走式44台),载重汽车15台。还增加了大批晒场配套机械设备,使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提高到89%,为种好管好现有耕地、积极扩大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技术基础。由于农机设备的更新,为机务管理标准化创造了条件。1980年经管局定为机务管理标准化农场,1983年达到机务管理标准化的生产队占94.4%,车组占96.4%。
  积极引用、推广农业新技术。在加强常规措施的基础上,改革传统的耕作制度,推行深翻深松;组织大面积高产攻关;加强种子工作及良种繁育体系;建立健全以科研站为中心的两级科研网;推广应用“因土定产、补偿施肥”技术;强调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把种植绿肥、秸杆还田、养猪积肥等作为培肥地力的一项基本建设认真推行;应用新农药与机械化综合灭草相结合,有效地控制了杂草和病虫害3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了粮豆增产。这一系列农业新技术的引用和推广,明显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