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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九章 房屋建设

第一节 概况



  建场初期,国家对农场投资有限。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建设了大量的简易房屋。随着农场体制的变化,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资金和建材自制供应状况不断改善,房屋建设结构类型有了很大变化,工程技术设计水平、施工技术、工程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五十年代所建的绝大部分是土坯拉哈辫简易房屋,到六十年代中期,开始报废清理。新建房屋改为“穿靴戴帽”结构(石基础,土坯墙,瓦盖)。七十年代实现了砖瓦化。进入八十年代以后,出现了砖混结构房屋,并开始向多层建筑发展。
  三十四年间,全场共建各种结构的各类房屋73万平方米,房建总投资2,187万元,累计平均每平方米造价29.8元。除去报废清理部分,到1984年止全场实有各种结构各类房屋44.8万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占78.4%,在现有房屋中,农牧生产用房76,723平方米,工副业生产用房22,177平方米,各种库房18,902平方米,文教、卫生、商业、服务业用房37,920平方米,行政管理及福利设施用房77,408平方米,职工住宅220,047平方米,基本保证了全场各类用房需要。全场人均住房10平方米,大部分职工住宅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达到了住得下,分得开,改变了过去老少三辈一铺炕的“四合一”(睡觉、吃饭、学习、会客全在一个空间)的局面。1980年以来,为老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建了每户建筑面积分别为65、74、91平方米的住宅楼,附设上下水道和供暖系统。干部、职工的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农场的房屋建设,除场部的前期新建工程是发包给省劳改局新建工程公司承建外,全场基层单位、场部地区续建的工程,全部是由农场自行规划设计和组织施工建成的。场基建科有土建工程师一人,助理工程师二人,统一进行全场房建工程规划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队负责较大的工程施工,基层生产单位则多用农闲季节进行房屋建设。1984年止已有一个经省工商局注册的专业工程队 (工程一队)和由大集体组织的工程队(工程二队)及水泥预制件厂,一支建筑施工队伍已经基本形成。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集体和个体经济迅速发展。由场劳动服务公司投资兴建的994平方米的饲料加工厂厂房已基本竣工,由工程队大集体投资自建的110平方米被服、照相、服务部已正式投入使用。随着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集体和个人兴建的房屋必将逐年增多。
                 房屋建设         单位:平方米 万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