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企业经营和计划统计财务管理第一节 经营方针 建场初期是劳改农场。基于监督改造犯人的任务和特点,执行政治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的狱政工作方针,指导原则是“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组织生产是劳动改造犯人的手段。经营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经营林、牧、工副、渔、商业以满足本场生产和生活自给为目的。根据土地水利等自然资源条件,以扩大水田经营,向机械化生产过渡为发展方向。
1957年改为国营农场。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执行农垦部制定的“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 (简称“五边”)方针,要求把勘测设计、开发建设和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最少的投资办更多的事业。是“多快好省”总路线在农垦事业上的具体化。在执行中,侧重发展速度和规模。后来又提出“以农牧为中心,工农并举,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正值“大跃进”,在执行上述方针的过程中,出现了片面性和盲目性,搞几个“大办” (大办速效畜牧业,大办工副业、大炼钢铁等),违背了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受到了应得的惩罚。1962年贯彻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农场体制、场队规模和经营项目,恢复和发展了生产。
1963年农场归属东北农垦总局。执行“以农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开展以加强基层建设为中心的“五好生产队运动”,执行“包定奖”责任制,通过“武装重点机械化生产队”活动,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形成自下而上全面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好形势。在巩固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多种经营有了新发展。
1969年组建兵团,改为军队体制,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挂帅”、“抓革命、促生产”。对农场的经营方针、管理制度全面否定,以行政命令代替经营管理。贬低机械化的先进性,大搞“人海战术”,不顾客观条件,搞“农业学大寨”。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造成生产日趋下降,经营亏损加大的局面。
1973年经过整顿,加强了企业管理。开展生产队“千头猪,万吨肥”的活动,养猪业有了新发展。建材工业,房屋道路,水利、电力建设得到了加强。进行工资改制,实行评工记分、按纯收益分配的办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生产建设很快恢复并有新的提高。
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清除“左”的错误干扰,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积极推行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和场长经济负责制,建立场长领导下的“三总”负责制,坚持“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积极开发和应用新技术。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扩大商品生产,疏通流通渠道。加快了集体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快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工农业总产值有了显著增长,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