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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我场对参加劳动的妇女坚持月经期“三调三不调”(调近不调远、调干不调湿、调轻不调重)的原则进行劳动分工。农忙时田间设流动厕所,女职工宿舍一律睡火炕。积极宣传教育妇女注意四期 (月经期、怀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卫生,推广新法接生。
  1976年,农场在职工医院设置了妇幼保健办公室,负责妇女劳动保健、儿童保健工作。当年,全场范围内进行了妇女病普查,实查人数3,241人,患病2,550人,患病率79%。普查中,对35岁以上的妇女做了癌细胞检查,发现早期癌症三例,占普查人数的1%,对患者予以手术治疗,效果良好,为探索早期发现治疗癌症,提供了经验。
  随着计划生育及优生学宣传的开展,幼儿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农场规定各基层单位有一名医务人员为保健医生,对本单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普查。自1980年起,对独生子女实行免费医疗,对全场儿童进行有计划地接种各种疫苗和菌苗,以预防传染病和流行病的发生,保证儿童健康成长。1981年开始,由新法接生逐渐转为科学接生,要求产妇到医院分娩,以保证母婴的安全与健康。自1982年建立起儿童健康卡片,对儿童定期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