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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群众体育

第六章 体育

第一节 群众体育



  建场初期,体育运动项目简单,仅有篮球,乒乓球,排球,棋类等活动。1958年大批转业官兵来场后,全场群众性体育活动逐步活跃起来。篮球活动开展较为广泛,农场男子篮球代表队在农垦局内颇有名气。
  兵团时期,增加了大批知识青年,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得很活跃。主要有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跑步、跳高,单杠,双杠、各种棋类等活动。基层单位都组织起篮球队,经常举行各种类型的比赛,场内形成了“篮球热”。以知识青年为主组成的四—十二团业余男子篮球队,在四师影响较大,有两名队员是师代表队的主力,经常参加兵团和沈阳军区举行的比赛。同时还开展了田径运动,基层单位每年举行一次小型田径运动会。1973年8月,团业余田径代表队参加四师首届职工田径运动会,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团(场)业余乒乓球代表队、业余象棋代表队参加四师(管局)举行的历次比赛,都取得较好成绩,获得了名次。
  1974年,团建立体育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团(场)群众开展体育运动。于1973年和1976年举行过两届全团(场)职工运动会。自1972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全团(场)职工篮球赛。体育运动设施不断增添,1974年在场部广场开辟一处灯光球场。到1982年止,全场共有运动场29处,排球场12处,篮球场66处,乒乓球台43付,基层单位有篮球队35个,排球队7个,乒乓球队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