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四章 生活服务业
章下序
一、照 像
朝阳照像馆建于1958年秋。在这以前,职工照像要到百里以外的密山县城。
1958年上级要求给劳改犯人建立正规档案,数千名劳改犯人照像成了难题。不能带几千名犯人到县城去照像,而场内既无照像设备,又没有会照像的人,只好求援于密山照像馆。密山照像馆推荐白泡子公社的照像师傅于庭发来场协助。任务完成后农场决定把他留下,成立了农场第一个照像馆,归商店领导。当初只有一台三角架外拍照像机,没有电灯,就将草屋顶改建成玻璃屋顶,靠自然光源摄影,可照一、二、四寸的普通像,不能着色和放大。生意尚好,略有盈利。1960年因年景不佳而停业。1964年为了拍摄边防证所用照片,重新恢复照像业务,仍属商店管理。1968年增添人力和设备。1978年7月转交副业队管理,照像馆共有职工7人,有八寸座机一台,三角架八寸外拍机两台,三角架六寸外拍机一台,20型像机两台,并备有模具、布景、服装等。可放大、着色、加洗各种美术像,年年经营盈利。
二、工艺美术
1982年初夏,副业队建立了工艺美术服务部,,在农场范围内是新服务项目。虽然规模不大,技术水平不高,但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是不可缺少的。如刻图章、刷镜子、印背心等。它即方便了群众,又活跃了市场,增加了收入。
三、理发烫发
最早的一家是副业队理发馆,开业于1954年,当时理发员是从劳改犯人中抽选的,理发技术较高。1958年抽调随军转业来场的两位理发师傅到理发馆,以后陆续调进几位女同志学徒。1959年理发馆归属商店管理,1979年归副业队管理,1982年有理发员5人。另一家是加工厂理发室,是1981年夏建立的,设在加工厂值班室东屋.只有一名女理发员。
朝阳理发馆附设烫发部设有专人,分电烫和冷烫两种,可以全烫或半烫,近几年时兴烫发,生意较好,发式有青年波浪式、荷叶式、发髻式、烫“刘海”、辫稍等,全烫两元,半烫1.50元,冷烫3元。
四、浴 池
1954年全场修建了三个澡塘,分别在老场部、一分场和朝阳,均为砖瓦结构建筑,水泥浴池,水磨石地面,洗澡不收费,费用高,利用率低,都早已改作食堂或仓库。朝阳第二个澡塘建于1972年,建筑面积为232平方米,没用几次又改做仓库。1980年三队修建了一个带有淋浴的澡塘,设备较为简陋。朝阳新浴池在1983年建成,每周开放一次。
五、钟表修理
为方便群众修理钟表,1957年二分场开设了修表店,利用有修表技术的犯人修理钟表,1959年增加一个女学徒工,修理质量尚好,生意不错。1963年以后,表店几经并转,1978年归副业队管理,实行个体经济承包制。
六、电器修理
随着家庭电器设备的增加,电器修理成为必不可少的服务行业。1978年1月副业队建立了家用电器修理服务部,有一名技术员,两名修理工,可修理收音机,收录机、电视机,鼓风机等。工程一队在车间设电器修理部,可修理鼓风机、洗衣机和其它电器设备。八队还有一家个体户,修理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等。
七、被服加工
1952年8月,在场部门前两间蒙古包式的小草房中建立了农场第一个被服厂,仅有6台机器,10名工人,主要任务是加工几千名犯人的囚服。
二十余年,被服厂几经辗转,现隶属副业队,分三个车间,一个加工被服,主要是全场劳保用品和工作服;一个加工苫布;一个加工拖拉机、汽车坐垫和保温被。共有缝纫机18台,锁边机2台,工人33名,经营略有盈利。
八、小饭馆及服务部
朝阳小饭馆建于1953年夏,吕文喜担任管理员。建馆开始,设备简陋,规模不大,利用老乡的三间低檐草房,盘上锅灶,生火开业。由于屋地狭窄,仅能放下四张方桌,不到二十个座位。虽无风味名菜,但酒肉丰盛、经济实惠,座无虚席。办到1955年秋天停业。六十年代初朝阳农场和良种站开办小馆,因饭菜价格高,为期不久便都停业了。兵团时期办过两次小馆,因经营无利为期两年便停业了,1979年副业队建一栋砖瓦结构的服务部。早点以油条、豆浆为主,还有麻花、朝鲜打糕,各种点心。中午、晚上卖一般炒菜和各种下酒拼盘。接待的顾客以到场部办事的人员居多数,中午营业量较大,颇受群众欢迎。
六十年代初各分场也建立过小馆,办得较好的是四分场的小馆。以前到四分场场部来往办事的人员吃住很困难,张双田和孙殿民任分场领导后,为改变这种局面,办起小招待所和小饭馆。服务员热情周到受到好评。
九、场部招待食堂
1964年夏,利用原武警队食堂建立场部招待所食堂。可容纳一百人就餐。1969年在场部办公室东侧建成67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千人大食堂,餐厅宽敞、明亮、桌凳齐全。可为大型会议服务,能容一千人就餐。厨具先进,有和面机,切肉机、绞肉机、电烤炉等,炉灶均用白瓷砖贴面。有服务员20余人。
十、招 待 所
1958年以前场部没有招待所。农场召集一般会议多数当日结束,分场、生产队干部开会来往均骑马,当天回不去就住在办公室里。1958年以后,农场规模扩大,会议频繁,来往办事人员增多。为此将劳改大院西南角一栋监舍改为临时招待所,由福利科管理。仅有四铺土炕,三十多套蓝色囚被,没有枕头。住宿不登记,不收费,只需与看屋子的人打个招呼即可。以后场部招待所经过五次搬迁。1980年新建了砖混结构的招待所大楼,共有客房66间,床位239张,设备比较完善。四套高级房间备有沙发床、缎子被、配有沙发、写字台、茶具、穿衣镜、电话等。二等房间有钢丝床,绸子被、大毛毯。楼上楼下均设有洗脸间、水洗便所。各种管理制度健全,住宿时凭证件登记收费。有服务员十余人。
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各分场部(营部)都设有小型招待所。
原四分场场部的招待所至今还存在,分场撤销后归二十队管理。与此同时,大部分基层单位有专供外来人员住宿的房间,有的是火炕,有的是床铺。近几年三队、四队、二十队、二十六队等单位的小招待所办得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