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第五章 风土人情
第一节 婚姻
建场初期,农场没有姑娘,男青年找对象成为难事。一首东北民间小调,反应了这一时期的真实情况,“北大荒呀真荒凉,又有兔子又有狼,就是没有大姑娘。”农场领导为了解决青年的切身利益,使其安心边疆建设,从地方招聘了一些女青年到农场工作。虽然国家早已颁布了婚姻法,但当时的男女青年还不习惯于自由恋爱的方式,男女婚配尚需借助于媒人的介绍。相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情投意合,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才登记结婚。婚礼也不拘形式,异常简朴,不收彩礼,不办酒席,同事之间也不送礼品。只买上糖果香烟以招待前来贺喜的亲友。新婚之夜,男女双方把行李搬到一起就完成了终身大事。已婚夫妇要求离婚,经有关部门调解说服无效者,可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寡妇也不受任何陈规陋习的约束,可自由改嫁。
六十年代以后,有几年提倡集体婚礼仪式。由单位党支部或工会组织,场部各单位有时联合组织。1961年秋,总场部几名干部集体结婚仪式在“共产主义”大食堂举行。大家兴高采烈,纷纷前来贺喜。会场内外张灯结彩,熙熙攘攘好生热闹。会场正中挂着毛主席彩色画像,两旁挂满了同志们的贺信。用长条桌摆成司仪台,上铺红毯,放着鲜花、新暖瓶、烟、茶、糖果等。新郎、新娘和亲友、来宾入席后,由司仪主持进行婚礼的各项议程:全体起立向毛主席敬礼;唱《社会主义好》的歌曲;新郎、新娘表演节目、介绍恋爱经过等。这是结婚典礼中最有趣的一项,也是新郎新娘最难通过的关卡,青年们可尽情的逗闹。最后司仪,宣布礼成,人们在热烈的掌声中欢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七十年代以后,青年男女经过自由恋爱,并征得双方父母同意,由男方设家宴邀请女方父母到家里。饭毕茶间男方父母将红封亲手交给未过门的儿媳作为见面礼,钱数根据经济条件不一。有的里面装有101元,取“百里挑一”的美意,这就算定下双方婚事。大喜之日,男方家要备好酒席,少则数桌,多则十几桌或几十桌。新郎家门庭若市,宾客满座,来者都送贺礼。席间新郎新娘托盘把盏向来宾逐桌逐人敬酒。三日后双双回娘家,叫做回门。这种为了儿女婚事大肆铺张浪费,讲排场的陋习到七十年代后期受到很多人的抵制。
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结婚大办酒席的陋习已基本杜绝。提倡新事新办,很多人改为旅行结婚方式,多数是到外地亲友家或大城市旅行度蜜月。男方家只备些烟茶、糖果招待亲友,也备一两桌酒席招待送亲的娘家客人。男方家要备全套家具,成双配套的被褥,四季成套的服装。女方家陪送的嫁妆较之过去有了更多的讲究。近年内也有男到女家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