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俊
陈子俊
陈子俊,男,1934年出生,中师文化,高级政工师,原籍山东省平原县。1948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51年1月报考军事干校入伍,1956年入党。1958年转业到农场之后,历任生产队文教、分场和总场劳资助理员、计划统计员、副连长、军务参谋、农场秘书、场办副主任、主任、场工会主席、场党委副书记等职。
1984年以来,他在农场工会主席和党委副书记任期,克己奉公,勤于政事,注重实干,不断探索,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在理论研讨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1989年和1991年两次应邀出席中国人民海军政治学院举办的理论研讨会,1991年又应邀出席了农垦理论研讨会,撰写的《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执政党建设的根本任务》,获海军《政工学刊》优秀论文二等奖。自1987年以来撰写论文30多篇,15万多字。其中8篇在省以上出版的书刊杂志上发表。他在工作上也颇有建树,分管领导的农场人武、宣传、政法、综治、老干部工作多次被管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他本人也先后被管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被管局党委授予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称号;被牡丹江市委授予模范党务工作者称号;被总局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标兵称号,1987年被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1年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省委宣传部授予在职干部理论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1991年3月,在八五七农场建场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他被评为“四十佳”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