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旱灾害
第二节 水旱灾害
一、水灾
农场平均3~4年发生一次较大涝灾,10年左右发生一次特大涝灾,一般性春涝80%以上的年份均有发生。
夏秋季集中暴雨形成江河泛滥,场内洪水均由乌苏里江涨水形成,且多集中于7、8月份。江水涨时,造成大、小穆棱河顶托3公里以上,沿江河生产队土地受出槽洪水淹害,造成作物减产,甚至绝产。
降雨过多,土壤渗透能力差,再因农场为低洼平原,坡降很小,降水不能及时排出造成内涝。有时秋涝连着春涝,也有的年份伏涝连着秋涝。
从1984年至2000年,典型水灾年份为1989年和1991年。1989年乌苏里江洪水发生于8月上旬,洪峰持续5天。8月4日最高水位达62.53米。江水来势迅猛,向大小穆棱河倒灌顶托到10公里以上,场部地区小穆棱河公路桥处水位创有记录以来最高记录62.028米。沿江河生产队部分大豆和小麦被淹绝产,草场被淹,造成当年饲草严重短缺。农场组织大批人力物力抗洪抢险,沿江村屯没有一处被淹,人员没有伤亡。
1991年的严重内涝形成于7月。7月11日夜,全场降雨65.3毫米,造成大部分土地饱和。7月13日下午以场部为中心的部分地区,90分钟共降雨88毫米。连同其他日期降雨在内,7月上半月全场共降雨186.9毫米,全部作物受害减产,其中绝产面积30000亩,严重减产面积10000亩,16万亩小麦全部没有成熟,产量低,千粒重低。
二、旱灾
农场发生旱灾几率不如涝灾大,且无一定规律。一般表现为每年6月份作物苗期的卡脖子旱,少数年份可延续到入伏。旱灾严重时造成作物减产。自1997年至2000年连续4年春旱,由于农场调整种植结构,主要种植水稻,春旱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年降水量的大小是决定旱情的主要条件,而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是造成旱灾的重要因素,风灾造成低温冷害及旱灾的发生,水分蒸发迅速则加速了农场旱灾的发展与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