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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1984年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正式纳入农场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围绕思想道德建设、科技文化建设和环境建设,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农场成立了文明场队建设领导委员会,1986年后改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场长担任,副主任由副书记副场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科长组成。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农场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农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主要措施的制定及文明单位的评选审定工作。下设文明办,具体负责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培养宣传典型及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文明办设在宣传部,主任由宣传部部长兼任。1990年8月至1992年因人事调整文明办单设,主任由杨福康担任。1993年初机关改革,文明办重新并入宣传部。
  1984年,文明办拟定了今后几年文明场队建设规划,同年9月7日,农场在五队召开了有200多人参加的文明场队建设现场会。这是农场首次召开的有关文明建设大型现场会。年底按文明队标准检查考核只有十三队达标。
  1985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文明村镇建设要求及总局管局文明场队建设五年规划,在9月4日召开的第二次文明场队建设工作会议上,对1984年制定的文明场队建设规划做了修改。新的规划要求到1986年底,全场46个基层单位文明队达标70%,实现文明场目标。新的规划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文明队的八条标准,对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承包责任制、文化教育、社会秩序、社会风气、队容队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房山头偏房、养牛、家禽养殖、住区绿化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在这次会议上还对初步按期建成文明队的二渔队两名主管给予了50元奖励。1986年6月6~10日,农场文明队建设领导委员会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场各基层单位按照八条标准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有21个单位达标,十三队、水利队、电管站被评为1985年度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根据管局1984年制定的文明场队建设5年规划,农场在1986年9月又制定了到1987年3月全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了基层党支部书记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在9月8日召开的农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党委书记李永奎做了题为《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振兴农场经济服务》的讲话,进一步强调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在会上十三队、二渔队做了典型发言。年底又有17个单位达标。
  1987年,按管局统一要求制定了农场“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自9月21日起历时11天,农场党委书记、副书记亲自带队,由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场50个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队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达标单位21个,要求年底达标单位24个,限期达标单位3个。各基层单位都制定了当年9月至来年3月的文明建设半年工作计划。
  1988~199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文明单位达标工作,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评比,重点考核经营利润、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上交粮、农机管理、支部建设、综合治理、工会、青年、民兵等各项工作。1988年底80%基层单位达到了1985年提出的文明队标准。1989年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20日至5月上旬,围绕“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了以防病除害为中心,大搞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下半年至1990年底在全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文明家庭”评比活动,并根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制定了八五八农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把开展“八五八精神”教育,加强住区环境建设和评比文明家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活动在全场全面铺开。1990年物资科被评为总局级“文明单位”。
  1991年,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农场党委制定下发了《八五八农场1991~1993年文明单位建设规划方案》,总体目标是:1992年农场建成管局级文明单位;全场44个基层单位,1991年建成场级文明单位23个,1992年建成33个,1993年全部建成场级文明单位。在规划方案中还就文明建设经费来源做了明确规定:二线单位每人出15个义务工,农业单位每亩提取0.5元,专门用于本单位文明建设。根据《方案》规定的思想道德建设、科技文化教育、法制、经济、环境建设五方面文明单位条件,经检查评定,1991年有23个单位达到场级文明单位标准,1992年有22个单位达标。中学被评为管局级文明标兵单位,食品厂、小学被评为管局级文明单位,农场跨入了管局文明场行列。1993年文明建设以抓“三转”创“三优”,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重点,进一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年底场级文明单位达标23个。
  1994年,以抓思想道德建设和场容队貌建设为重点,提出农业单位建成花园式生产队。与此同时,小康队建设全面启动,十八队、清河大队被管局命名为首批小康队。
  1995~1996年,农场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种植业结构调整为主,加快水田开发上来。本着“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的原则,以两个文明相结合为纽带,以创“三优”活动为载体,巩固创建成果,有21个单位被命名为农场级文明单位。
  1997~2000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场进一步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这期间以《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为指导,以“爱我农场,建设美好家园”为中心,以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在全场广泛开展了以“爱党爱国,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科学文化,勤劳致富,移风易俗,清洁卫生,教子有方,爱心奉献”为内容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场容队貌发生了根本性改观,内强了素质,外树了形象。四年间,农场先后投资近2000万元用于小城镇建设和生产队住区环境、办公活动场所、农具场、场院“四项工程”基础建设。
  1997年,场部建住宅楼一栋(1号楼)。用砂石铺垫场直地区和生产队住区道路4000延长米。建成14个围墙式农具场和14个配套值班室,围墙总长达3854延长米。70%的单位恢复了文化活动室,购置了卡拉0K娱乐设施,修建了篮球、排球场。全场建成总局小康队4个,分局文明单位标兵2个,分局文明单位10个,场级文明单位16个。
  1998年,场部建起综合住宅楼两栋(农行楼和2号楼),安兴大街混凝土路面工程破土动工。三队、十五队、十九队新建办公室各300平方米,五队改建办公室200余平方米。十七队、十一队等单位共翻新职工住房35栋。采取农场、生产队、职工三方投资方式,全场建永久性水泥围栏23000延长米。当年十二队、十三队、十六队、十七队、乳品厂、加工厂等6个单位被评为分局级文明单位。
  1999年,场部建成安兴大街混凝土路面28000平方米,小学教学楼4500平方米,综合住宅楼一栋(医院楼)。一队、八队、十一队新建办公室共900平方米。全场翻建职工住房51栋,建水泥围栏5600延长米,铺沙石路7000延长米,住区普遍进行种花美化。机关开展了创建文明科室活动。当年建成场级文明单位31个,申报分局级文明单位13个,总局级4个。农场通过了总局“富强镇”初检。
  2000年,场部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完成了安兴大街人行道铺设和绿化带、草坪种植、路灯架设等配套工程建设,并对主要街道进行了命名(详见八五八农场场部街道示意图),基本实现了美化、绿化和亮化。8月28日举行了安兴大街竣工剪彩仪式。小学教学楼和新建的两栋综合住宅楼(商业楼、水利楼)及二队办公楼投入使用。在农业单位开展了“双文明”达标活动。到2000年底,已达到总局级文明队标兵标准单位2个(十三队、科研所);分局级双文明标兵队2个(十二队、科研所);分局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水利公司);分局级文明单位9个(三队、十一队、十六队、清河大队、乳品厂、加工厂、煤矿、医院、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