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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家俱和其它日用品

第四节 家俱和其它日用品


建场初期,多数职工家庭用俱十分简单。有的用几根木条作个架子,上面放着老式木箱、柳条箱、皮箱、帆布箱。少数生活水平较高的职工家中还有桌子、椅子。一些困难职工家中有的用纸壳包装箱、木板自钉箱子。
  六十年代末期至七十年代中期,一些家庭有了立桌、椅子、三斗写字台、新式木箱、炕厨、碗柜,个别家庭有书柜。上述用俱多为硬杂木料,少数为松软木料。
  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大立柜、高低柜、各式写字台、各式饭桌、各式沙发、折叠椅、各式茶几、梳妆台、单人床、双人床等,大量出现在职工家庭,木料多为红松,讲究款式色调。近年来盛行组合柜、席梦思床等。
  建场初期,部分转业军官有手表,少数干部有自行车,个别户有缝纫机。进入六十年代以后,以上“老三大件”的拥有者日渐增多。七十年代中期,职工家庭的手表、自行车基本普及。1983年底,全场每百户职工有:自行车113辆、缝纫机66台,手表190块。个别职工买了摩托车,一些家庭有大挂钟或座钟。
  各种家用电器,在七十年代以后,日益增多。建场初期,一些转业军官从部队带来收音机,但多数单位因没电而不能使用。六十年代初,部份职工开始买了半导体收音机和电子管收音机。七十年代末,电视机、洗衣机开始进入职工家庭。1983年底,全场每百户职工拥有:收音机57台,电视机66台,洗衣机17台。很多家庭有各式台灯、壁灯,一些家庭有收录机,少数家庭有电风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