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卫生所 职工医院 第三节 卫生所 职工医院
一、卫生所
1993年,农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在管局卫生系统排名第一。
1994年,建设林场卫生所并入二十八队卫生所,二十一队卫生所并入二十二队卫生所。
1995年春,职工医院成立第二门诊部。秋,第三门诊部成立。年末,农场有甲级卫生所36个。
1996年8月1日,成立兴凯地区门诊部;正式接收兴凯镇15个村卫生所。年底,农场被管局评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场”。
1999年,农场对基层卫生所实行技术、经济经营承包责任制。
2000年,全场90%的卫生所达到甲级标准。
二、职工医院
1994年9月,职工医院在黑龙江省分级医院评审中,名列农场总局基层医院第一。
1995年 8月,职工医院通过国家“爱婴医院”评审,被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评定为“爱婴医院”。当年医院无菌血清生产线投产。
1998年,职工医院总收入681万元,创历年高峰,其中院办产业纯利润达86万元。9月,农垦总局卫生工作改革现场会在农场职工医院召开,会议的 4份经验材料全部由农场职工医院提供。同年,职工医院被农垦总局评为“文明单位”。
2000年,职工医院被农垦总局评为文明单位标兵。
1993~2000年,职工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实行“科室技术、任务、经济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后勤计件工资制和临时用工制。
农场职工医院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
表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