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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医药

第五节 医药



                 第五节 医  药
  农场医药的采购与处方,从1958年到1990年一直由职工医院负责,农场商场也经营一般的常用药品,但不开处方。1990年以后,医药采购与处方发生变化,出现了个体行医者和私人药店。因就近方便,不用挂号,药品价格相对便宜,除患重病非到职工医院治疗之外,一般头痛脑热等的轻微病症者多到商场的医药柜台或个体药店对症购药。
  1990年,职工医院改变“采购+供应”的医药供应模式,实行“生产+经营+采购+供应”的新模式,满足了农场区域医疗、预防保健对医药的需求。
  1994年,农场在职工医院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医药供应室,面积150平方米。
  1997年,农场职工管艳滨创办私营保健药品零售店。保健药品在农场内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农场职工家属吃药仅仅是为了防病、治病的传统观念,同时也把内地人的健康新观念带到了边疆地区。
  1993~2000年, 农场职工医院医药供应金额为:84、93、180、219、190、165、85、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