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全面兴办家庭农场
第二节 全面兴办家庭农场
1985年全场农牧业单位中,普遍兴办家庭农场,实行以家庭农场、生产队、农场三级管理和农场、家庭农场两级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当时兴办家庭农场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单户机械家庭农场,二是联户机械家庭农场,三是单户无机家庭农场及专业户(包括牧、林、副、渔),所有家庭农场的土地属全民所有,在计划指导下,定额上交,独立核算,自我经营,自负盈亏。对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的经营,也做了规定:机械家庭农场承包的土地为1000~3000亩;非机械家庭农场承包的土地为30~50亩。机械按现有状态合理作价,转让给家庭农场,大型机械实行租赁。转让的农机具需要更新淘汰时,必须经农场批准。所有大牲畜,按账面在产品价格处理给职工。外卖的按市场价格出售,农场的畜牧业从此由公养变为私养。为兴办家庭农场,还大力压缩生产队的管理人员。为了快办、办好家庭农场,排除阻力和干扰,农场专门成立了以场长、书记为首的家庭农场指导委员会,下设宣传教育、政策研究、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四个组,为家庭农场的全面铺开和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在农场的大力倡导下,当年全场的23个生产队和林场,共兴办了1595个家庭农场,其中:种植业机械家庭农场114个,非机械家庭农场994个,林牧渔业家庭农场263个,其它专业户224个。广大职工摆脱了传统计划管理的羁绊,成为独立的生产者,积极性大为提高,庭院经济、私有经济和多种经营也有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打乱了原有的管理体制,新的管理办法又跟不上,既缺乏配套管理办法又没有调控机制,生产队的职能被削弱,各种矛盾和问题接踵而来。加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当年就有1136个家庭农场出现了亏损,亏损额达434.8万元,劳均挂账1555元,仅有252个家庭农场和专业户盈利,盈利额仅为46.6万元,严重的亏损给农场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