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试办股份合作制农场
第六节 试办股份合作制农场
1994年主要以试办股份合作制农场为主。同时调整了其它生产队经营承包中的分配办法。年初,四队的股份合作农场开始运行。股份合作农场是按照股份制与合作制的基本原理和规则组建而成的,内部制定了《股份合作农场章程》,并按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的新“三会”代表了老“三会”。选举结果:原队长任董事长、原工会主席落选,新选的工会主席兼任了监事会主席。当年征集股本总额12万元,其中个人股9万元,人均2250元,集体股3万元,年终股份合作农场实现利润22.8万元,股金红利率达到35%,人均收入4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