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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幼儿教育

第三节 幼儿教育


1988年,幼儿教育开始纳入教育部门管理。农场对幼教工作重视,在场部地区建筑了1215.09平方米的园楼,组建了农场幼儿教育中心。各分场的幼教由所在地的学校负责,分场各学校均开设了学前班,儿童学前教育率达100%。
  农场幼儿教育中心,总占地面积为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有1500多平方米。农场投资4万多元,为幼儿园建了厅廊、凉亭、摇椅、转盘、秋千,添置了大量的玩教具。1994年独立设了党支部,加强了幼教中心的领导,强化了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开始了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1993年,经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被定为总局级二类园所。
  1995年,幼教中心有教职员工41人,其中领导干部3人,专任教师18人。入园幼儿达300人,全园有9个班,分大、中、小班和学前班。在管理上实行日托制,保教分开,每班配备两名教师,一名保育员。全园由“单一”教学变为“综合性主题”教学,使用全国通用教材。为开发幼儿智力,培养幼儿多方面兴趣,开设了舞蹈班、美术班、器乐班,让幼儿在游戏中接受教育。幼儿园的表演队,多次参加农场、管局、总局组织的文艺演出,获得好成绩。1992年到1994年,连续三年参加“双龙杯书画大赛”,有40多名幼儿的作品获奖。1993年以来,有两名教师被授予总局教学能手,有8篇幼儿教育的论文获总局论文奖。幼教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农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农场文明单位,1994年被授予管局“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