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七届人大代表 于宝清
第二章 人物事迹
全国七届人大代表 于宝清
全国七届人大代表 于宝清
于宝清,女,1963年出生,1979年参加工作,八五一○农场黑背山林场工人,共青团员。参加工作后,连续三年被评为农场的先进生产者和“三八”红旗手。1983、1984年又被评为农场、管局的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1983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1985年被总局授予“女能人”的光荣称号。1983年,在承包造林任务中,她不怕劳动强度大(每天工作近11个小时),不怕树茬扎伤脚,以身作则,带领全班11位姑娘,完成造林890亩,超定额290亩,人均89亩。于宝清本人完成100亩,日工效竟高达65亩,成活率达913%,被群众誉为造林突击手。这年夏天,在幼林抚育工作中她不怕蚊子咬,不怕阴冷潮湿。早上一身露水,下午一身汗水,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同志们热情地称赞她是黑背山林场的“铁姑娘”。
1985年冬,她们班承担了间伐挂号任务2200亩,她带领姑娘们在深山雪野中,苦干了一个月,胜利完成了这一艰巨任务。第二天春天造林,她又带领全班出色完成了1310亩的任务,超额420亩。她本人栽树73亩,超额完成19亩,经各级检查验收,成活率高达96%。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于宝清不断开发新的生产项目,种南瓜、向日葵,养木耳,干劳务等,每年多收入2000多元,为全班人脱贫致富闯出了新路子。
1988年,她光荣地当选为全国七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