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上限起自1947年,下限断至1985年,个别内容延至1987年。
二、本志在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后,设历史沿革、自然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七编。志末设附录。体裁以志为主,述、记、志、传、图、表、录并用。
三、根据农垦特点,在经济编中设综合管理专志“企业管理”,农机从农业中分出,单独设志。
四、人物编分传略、简介、简历、表录四个档次。已故知名人物作传略。国营农场初创时期的知名人物作简介。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后历届局领导列简历。其他知名人物列表录。
五、北安垦区国营农场隶属关系变动频繁,为便于读者了解历史和现状,本志记述范围原则上以1985年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的建置为主,在历史上曾归北安农管局及它的前身赵光农垦局、黑河农垦局、北安地区劳改工作分局、省国营农场管理局黑河分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一师等管辖的农场,在归上述管理机构管辖时期的大事、要事、统计数字、人物也收入本志。1984、1985年的全局统计数字均含1984年划出,1986年又划回的7个劳改农场。1985年的全局统计数字未作说明的,不含1986年划出的五大连池农场。
六、本志资料来源于省内外档案资料、中央和地方报刊、有关市县新旧志书、地名录及采访的口碑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