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改农场1947年至1952年,北安垦区建立了福安、龙镇、凤凰山、永合、花园5个劳改大队,耕地面积7万亩。1951年,花园农场改为劳改农场(劳改支队),花园、永合劳改大队随后并入花园劳改支队。
1953年1月,黑龙江省公安厅派穆景祥,卢子奎等,以原北安监狱所属北岗农场为基础,在伪满时期日本青年义勇队二井训练所旧址建立北安农场。在此之前建立的福安、龙镇劳改大队划归北安农场(对内称劳改支队)领导。
1955年秋,由于关内犯人大批调入黑龙江省,省公安厅在北安、德都及嫩江县大批创建劳改农场。到1955年底,全省共有33个劳改农场。北安垦区有13个。这13个劳改农场是:北安、花园、福安、龙镇、苏家店、二道河、引龙河、襄河、尾山、朝阳。龙门、格球山,凤凰山。
劳改农场既是专政机关,又是生产单位。对外称农场,对内称劳改支队。办场方针是,改造第一,生产第二。通过劳动生产这个主要手段, 达到对罪犯实行政治改造的目的。在这个前提下,把生产搞好。劳改农场(支队)是县团级单位。在政府工作方面,场部行使乡人民委员会的职权。场部(支队)设场长(支队长)、书记(政委)。管理机构有:政工、管教、生产、财务、统计、畜牧、基建、供销等科室,有工会组织。支队(农场)下设大队(又称分场,开始称管理站)、中队(后来称生产队)。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支队、大队)核算。
劳改农场建场初期,职工的主要来源是押送犯人的公安干警、司法工作人员及转业官兵、本省支援劳改农场的地方干部、招聘的工人。建场初期,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都很艰苦。从各地来的干部、转业官兵和工人,肯于吃苦,发扬了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为劳改事业的建设,为国营农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特别是从南方来的干部,有的过去连雪都未见过,来到北大荒却要经受-40℃严寒的考验。他们服从组织分配,安心边疆工作,后来都成为农场的骨干。
建场初期,犯人大部分来自关内各省。他们既是改造对象,又是主要劳力。当时是边改造,边建场,边开荒,边生产。没有拖拉机,主要靠人力,畜力。人拉犁开荒,40多人拉一台双轮一铧犁。播种时,20多人拉一台播种机。一两年后,才陆续购进一些拖拉机。
对犯人的改造,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 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大队有教导员,中队有指导员,监舍有看守员。场部管教科具体负责管教改造工作。管教人员组织犯人学习时事政策,开展劳动竞赛,培养劳动习惯,学习劳动技能。在生活待遇上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各支队都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对犯人的思想改造、劳动表现,按月考核,分类排队。每年召开一次奖惩大会,对好的典型给予表扬或奖励。奖励形式有:记功、减刑、假释。对坏的典型给予惩处,有的记过,有的加刑,,特别严重的处以极刑。1963年3月以后,根据省六次政法会议和六次公安会议精神,对犯人中的高级知识分子,革命队伍内部区级以上干部犯罪人员,国民党县团级以上人员,实行单独关押,以学习为主,适当组织劳动。物质生活待遇高于一般犯人。对单独关押这些犯人的大队,当时称为“三高队”。1963年北安农场的“三高队”收容了104名“三高”罪犯,其中有国民党中将师长1名,少将师长和少将高参5名。
为了加强对劳改农场的领导,1955年成立了省公安厅北安地区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王抬郡。1956年撤销办事处,成立省公安厅北安地区劳改工作分局,设办公室、管教科、生产科、计财科、基建科等科室,人员120人左右。1958年减为35人,设政治处、办公室、管教科、生产科、计财科等机构。1961年后机关工作人员增至百人左右。1958年至1963年期间,省委批示劳改工作体制下放。在这期间,北安地区劳改工作分局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局和北安县(市)双重领导。北安地区劳改工作分局历任党委书记、局长有:邢玉璋、王元森、李宇光。历任副局长是李稼轩、刘玉珍、赵乾尊、袁国玺、李云富。
1956年后,北安垦区陆续建立永丰农场、北安良种场、长水河农场3个劳改农场。1958年至1961年,北安地区劳改工作分局所属劳改农场几经调整,多次分合,二道河农场并入龙镇农场,朝阳农场并入引龙河农场,襄河农场并入花园农场、龙镇农场。到1962年趋于稳定。这时北安劳改分局所属共12个劳改农场,它们是:北安、花园、福安、龙镇、苏家店、引龙河、尾山、龙门、永丰、长水河、凤凰山农场及北安良种场(格球山农场划归嫩江劳改分局)。到1962年末,北安劳改分局全局耕地面积达89万多亩。
劳改农场的迅速发展,不仅使大批犯人及时投入劳动改造,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做出贡献,而且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粮食自给,减轻了国家的负担,支援了国家建设。北安劳改分局所属的各农场,到1962年末共收容犯人36469人,刑满释放20635人。累计生产粮豆44.76万吨,上缴16.1万吨。
劳改农场的犯人刑满释放大部分留场就业。刑满就业人员,有的给公民权,有的仍然剥夺公民权。对他们的政策是:政治上区别对待,经济上同工同酬。到1962年末,北安劳改分局刑满就业人员达10529人,其中30.4%已在农场安家。刑满就业人员中有一技之长的人,后来还被录用为国家干部、工程师、农艺师、医师等。
1969年至1970年,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的决定,北安劳改分局所属劳改农场在押犯人陆续撤走。1970年3月,北安劳改分局撤销,组建黑河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当时所属农场主要是原北安劳改分局所属部分农场。这些农场是:花园、北安、龙镇、龙门、苏家店、长水河。另外还有原嫩江劳改分局所属嫩江农场。黑河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小组组长孙平(现役军人)、副组长褚子忠(现役军人)、高士坤、于绵琪、王维义(现役军人)。后来副组长又增加李悌光、李云富、金光甲、姜洪顺。管理局机关设在北安。
1971年以后,经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原北安劳改分局所属襄河(1963年从龙镇农场分出)、引龙河、永丰、尾山农场、北安良种场及原嫩江劳改分局所属山河。嫩北、七星泡、格球山、建边农场、嫩江良种场及乐山农场陆续划归黑河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
1972年3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黑河地区农场局改为省农场局黑河分局,分局机关仍在北安。省农场局黑河分局历任书记兼局长是:冯天益、李昌。历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有:耿志义、穆振江、高士坤、于绵琪、李云富、侯永信、王公礼、吴俊泉、朱文熹。
省农场局黑河分局组建时,全局耕地面积305.9万亩,总人口184638人,职工121275人。因为黑河分局是在原劳改分局的基础上组建的,1968年后又有大批城市知识青年进场,知识青年多,刑满就业农工多,是职工构成的一个突出特点。在职工总数中,知识青年87962人,占职工总数的72.5%,刑满就业农工14815人,占职工总数的12.2%。
1976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马部所属逊克军马场移交给黑河分局领导,改为逊克马场。这时,黑河分局共有17个农场(原乐山农场并入山河农场),2个良种场,总耕地面积3763053亩。
劳改农场沿革
省农场局黑河分局组建时各农场基本情况表
省农场局黑河分局组建时各农场基本情况表(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