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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护林防火

第四节 护林防火


护林防火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管局和农场配合进行。农场林业科设有专职护林员。局、场两级都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由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1—3人的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分场、生产队有防林防火领导小组。从抓思想教育入手,坚持以法治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森林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各项规章制度和场规民约,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同时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每场都有一二百人的快速扑火队。除与地方搞好联防外,农场内部划分若干个责任区,落实责任制,做到块块有人管,山山有人护。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包合同,年末按合同兑现。对护林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给予惩罚,做到奖罚分明。由于全局上下重视护林防火工作,一直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毁林案件。1979—1983年长水河农场被评为全国护林防火先进单位。1978年以来,管局护林防火办公室年年被评为黑河地区护林防火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