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商业第一节 商品购销一、购销网点
1948年春,通北农场建立了一个小卖店,占用一间草房,营业面积20平方米,两名营业员,经营小宗日用品。经费由农场行政支出。这是北安垦区最早的商店。1950年,全国供销总社成立后,通北农场工会会员入股,小卖店扩建为供销合作社。其它农场也陆续成立供销社,分场设分销店。1955年建立的劳改农场也于当年和次年建立供销社。1958、1959年,二龙山、红色边疆、新华、北方、沿江等农场附近的人民公社生产队并入农场,这些生产队的供销点也同时并入农场供销社。
农场供销社建立初期,为了保证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供销社的职工常常赶着牛车到一、二百里路外的县城去进货,有时还用人背、挑、扛。营业员自己动手建营业室,自己做柜台,自己盖仓库。农场供销点除经销生产、生活资料外,还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兼营被服、饮食、修鞋等服务业。
1969年,生产建设兵团自办商业,供销社改为服务社。一师在赵光、龙镇建立了批发站。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后,服务社改为商店。1977年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原属地方供销社的龙镇、龙门等各劳改农场供销社,移交给国营农场系统。务农场零商店统称为农场职工商店。1981年以后,又,兴起了一批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国营、集体、个体商业企业同时发展,多渠道购销,进一步方便了生产,方便了群众。
1985年春,管理局在赵光增设局直商店、医药商店。赵光糖业烟酒公司将批发网点下伸到边远分场,增设了8个代批发点,并没立了综合仓库,方便了家庭农场。截至1985年末,全局共有14个批发单位,119个零售商店,从业人员1188人。另外还有53个代购代销点,8个代批发点。
二、商品供应
农场供销社成立初期,经营品种只有毛巾、牙膏、烟、糖等100多个品种,销售额很少。随着农场的发展和职工生活的提高,商店不断扩大,经营的品种不断增加,零售额大幅度增加。1954年7月,国家对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进行分工,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供销社负责农村市场的领导。同年9月,对棉布、棉花等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农场供销社在保证农场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066年起,白糖、肥皂、线等供应不足,实行凭证供应,1920年后,敞开供应。
到1979年,农场商业经营的品种已发展到5000多个品种。为了适应生产、生活的需要,变综合批发站为专业批发站,在赵光、龙镇建立了生产资料、百货、烟酒、五金、医药、土产、食品等专业批发站,并实行预约订货、下场推销、流动批发等办法,方便基层单位和零售商店。农场和局直零售商店也由综合商店向专业商店发展。扩大了营业面积,增加了销售额。1984年全局批发总额达4024.4万元,比1970年增加3.7倍。零售总额达2891.1万元,比1970年增加1.7倍。
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商业部门把为家庭农场服务放在首位。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根据家庭农场需要组织进货。赵光生产资料站针对家庭农场刚刚建立,有的人不熟悉农药的情况,主动宣传农药的性能和使用力法。为了解决家庭农场资金紧、运力不足的困难,各公司经常主动把基层需要的商品物资送货上门。1985年批发企业为基层送货534次,比1984年增加310次,送货金额568.8万元。
北安农垦百货市场
北安垦区商品批发零售经营情况表 单位:千元、人
历年副食品销售量
三、农副产品收购
1953年以前,农场供销社属于消费社的性质,很少收购农副产品。1954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生猪、羊毛、牛皮、废铁、中药材等产品,由国家商业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农场供销社改为农场商店后,仍然承担农副产品收购任务。1979年,根据国家规定,生猪、菜牛、菜羊等18种产品价格平均提高24.8%,同时对三类产品和完成计划后的二类产品实行议购议销。1984年农场建立收购站。1985年,各公司在到基层送货的同时,收购农副产品。在收购羊毛、皮张的旺季,龙镇、赵光土产公司带车带款,到基层走队串户登门收购。现场收购既方便了家庭农场,又扩大了收购额。1985年完成收购额203万元,比1984年增加107万元。
历年农副产品收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