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管理一、工商企业登记
1979年,工商行政分局对垦区工商企业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核准后发放营业执照。1983年再次进行普查,换发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截至1985年,北安垦区共核准工商企业201个。
二、个体工商业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场个体工商业迅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业者进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到1983年垦区共有个体工商业220户。1984年发展到863户。个体工商业的发展,搞活了经济,安置了待业青年,发展了第三产业,方便了人民生活。
由于遭受自然灾害,职工收入减少,购买力下降,个体工商户营业额受到影响,加之上年个体户发展迅猛,行业重叠,1985年许多个体户相继停业。截至1985年末,垦区个体工商户共计776户,比1984年下降10.1%。
为了继续发展个体工商业,工商行政部门根据改革精神,进一步放宽政策。贩运专业户既可贩运农副产品进城,又可贩运工业品到农场。生产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专业户,需要到垦区市场上采购推销产品的,发给购销许可证,免收个体工商管理费。从事商业经营的集体和个体户,均可凭营业执照在垦区范围内流动经营。同时鼓励职工和闲散人员到场部和城镇开店办厂,集资办各种行业。工商行政部门在个体户中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1985年评选出5户场级“信得过”先进个体户。
1985年个体工商业登记情况
三、经济合同管理
1984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管理经济合同工作,根据省政府(1983)168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为了方便基层,1985年又将经济合同鉴证权下放到农场工商行政科。截至1985年末,垦区共鉴证经济合同44份。其中承包合同32份,购销合同12份。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节经济合同纠纷案两起,裁决违章案一起。
四、市场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政策的深入贯彻,各农场普遍建立农贸市场。截至1985年末,垦区共建农贸市场12个,3315平方米。其中货棚市场1215平方米,露天市场2100平方米,基本上做到了场地有棚,售货有台。1985年成交额达182万元。工商行政部门在积极开放农贸市场的同时,严厉打击不法商贩。1985年,红星农场查处倒卖北京原件厂手表,假冒上海产“中华”、“凤凰”牌香烟案各一起。尾山农场查处一个出售假老鼠药的商贩。打击了不法商贩在垦区的活动,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五、经济监督检查
一些人借改革、开放、搞活之机,投机倒把,扰乱市场,侵犯消费者利益。工商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法活动。截至1985年末,共查获倒卖生产资料、紧俏物资案件10起,罚、没款28672元。
有些企业乘改革之机,将商店改为公司、中心、货栈等,经营项目无所不包,批发零售兼营,同时代购代销。企业资金少,人员素质差,盲目采购,大量积压。还有的公司纯属无资金、无设备、无场地的皮包公司。1985年,垦区工商行政部门对45户公司、中心、货栈进行了检查整顿。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3户,集体所有制企业12户。经过清理,符合开办条件的17户,吊销营业执照的6户,主动关停的16户,变更企业名称的6户。
1985年,工商行政管理局还根据中央1984年27号文件精神,对3个农场和3个局直单位的26名党政干部参与经营和合资办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收缴非法收入16160元。
六、广告管理
垦区工商行政部门从1984年开始管理广告。农场广播站、电视转播台承办广告,必须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审查,报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力可开展广告业务。申请刊登、广播广告的工商企业必须持工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鉴定书,由当地工商部门复审后,方可刊登和广播。
七、商标管理
北安垦区的商标管理是从1984年开始的。工商行政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商标法。垦区申请商标注册的企业,须持商标图样到管局工商局办理手续,然后经省主管部门核转。截至1985年末,北安垦区共注册商标11个,详见下表:
北安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垦区的职能作用,1985年被评为全省工商战线的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