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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管理

第五节 劳动管理


一、管理机构
  国营农场建立后,招收和调入的职工都按全民所有制正式职工管理,纳入国家各级劳动工资计划。从1972年开始,国家将国营农场职工纳入农、林、牧、渔四场管理范围,不再列入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管理范围,实行自然增长管理。职工调动必须经省劳动部门批准,调入单位必须有增人指标或自然减员指标。
  建场初期没有专门劳资管理机构。通北农场1949年前,由场长直接领导劳动工资工作,1950年后在场长办公室设一名人事干事。1952年设人事科,1964年成立劳动工资科。赵光农垦局也设劳资科。北安地区劳改工作分局及所属劳改农场,由政治处管理劳资工作。生产建设兵团时期,由师、团军务科、军务股负责劳动工资工作。同期的省农场局黑河分局设劳资科。组建北安农管局后,劳动工资工作由局、场劳资处,劳资科管理。管理局劳资处历任处长:胡友、曲德顺、杜尚彬、沈秀芝、张永新;历任副处长:沈秀芝,吴宗超、张永新、苏德胜。
  二、职工队伍
  (一)职工来源
  在一片荒原上建立的国营农场,职工来自四面八方。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社会上招收。通北农场建场初期,从1947年冬至1954年,从齐齐哈尔、呼兰、双城、海伦、泰来等地招收3000名职工。1959年招收山东移民270多名,支边青年100名。二龙山农场1953年从江苏招收30多名支边青年。五大连池农场1956年从山东招收300多名垦荒队员。建场初期招收的职工,后来许多人都成为农场各个岗位的骨干,有的成为领导骨干,有的成为劳动模范,如梁军、耿德、刘瑛等。在黑龙江省东部大批兴建国营农场时,许多人被作为骨干凋往东部农场。还有的被调到外省国营农场。
  2、接收转复军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复员军人,是北安垦区农场职工的主要来源之一。1949年9月—1950年3月,东北军区政治部青年干部教导第一团及第四野战军某部运输大队等干部战士260多人,到二龙山筹建二龙山农场。1958年,广州军区转业官兵800多人到赵光垦区参加国营农场建设。1966年3月,沈阳军区4000多名转业官兵到黑河 农建师。除接收集体转复的官兵外,农场还零散接收与农场女职工结婚的、到农场投亲的及从垦区入伍的转复军人,累计有15000多人,现仍在垦区的有7124人。转复军人到国营农场,对建设垦区,保卫边疆,发扬北大荒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安垦区转业复员军人情况统计表
                  (1985年)



  3、接收城市知识青年。1963年,赵光农垦局接收齐齐哈尔、牡丹江、哈尔滨和北安知识青年1164名。1968年后,大批城市青年到农场来。到1975年,北安垦区累计接收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等地知识青年98093人。大批知识青年到国营农场,改变了国营农场职工的文化和年龄结构,给国营农场带来了生气。促进了农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农场的机务人员、教师、医护人员等,都以知识青年为主体。许多知识青年还成为各级领导骨干。1977年后,因上学、参军、病退等,知识青年陆续离场。1979年后,知识青年大批返城。截至1985年末,垦区还有城市知识青年4472人。
  4、安置农场职工子女就业。60年代末,农场职工子女开始在本场就业。根据劳动部、农垦部关于安置农场职工子女就业的规定,1968—1985年安置农场职工子女就业49507人。其中,职工退休后子女接班4268人;合同制工人7783人。
  5、临时工改为固定工。1979年后,根据省农场总局和省劳动局文件规定,临时工改为固定工3948人。
  6、劳改刑满就业。原劳改农场犯人刑满后,有的留场就业,成为农场职工。1976年,省农场管理局黑河分局刑满就业工人曾达14815人,占职工总数的12.2%。
  7、从外地调入。务农场都有从外地调入农场的职工。集中调入的有:1953年二龙山农场从笔架山调入348名职工;1956年通北农场接收中央直属机关下放人员162名。建立劳改农场时,押送犯人进场的公安、司法人员多数留场。建立逊克军马场时,调入一批干部和畜牧技术人员。
  除上述来源外,还有农村社队并入农场带来的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及招收合同制工人等。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后,各农场还安置了一批到农场投亲的临时工。
               历年知识青年情况表



  (二)职工结构
  在职工总数中,生产工人一直占70%左右,管理人员、文教卫生人员和服务人员变化较大。1977年后,服务人员和文教卫生人员显著增加。
  1948年后,黑龙江省及全国各地陆续建立国营农场,北安垦区每年都有一批干部和工人支援外地建场,部分干部调到上级管理部门。建场最早的通北农场支援外地人员最多。
             通北农场支援外地人员情况表



               各时期各类人员情况表



  三、工资奖励
  (一)工资制度
  赵光、二龙山、红星等建场较早的农场,初期实行供给制,职工由国家发给粮油、衣物等生活必须品及少量零用钱。1952年后,实行工薪分制。1956年工资改革后,普遍实行8级工资制。支付办法分月薪和日计两种。月薪是按等级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日计是将等级工资标准算出口工资率,然后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一般是管理人员实行月薪;直接生产工人实行日计。1956年4月,农业部发出《关于国营机械农场试行计件工资制的通知》,机械农场普遍试行计件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播种、夏锄、秋收等生产阶段和工副业生产中长期实行这种工资制度,一直延续到80年代。1980年麦收期间实行计件工资,降雨前割晒,平均班效186亩,比1979年同期提高25%。1958年后,实行包产量、包成本、包收入,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度。实行这种工资制度,工人既关心劳动定额,又关心劳动成果,进一步把职工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于1973年还进行了工分制试点,按纯收益分等积累,评工记分。试点连队16个,参加试点职工3215人。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没有试点的单位,经营成果普遍下降,试点的16个连队,却比1972年减亏8.9万元。1974年试点连队增加到25个,参加试点职工5594人。这项试点一直延续到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奖金挂帅”、“物质刺激”,停止了奖励,普遍执行等级工资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从1979年起,普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工资制度。基本工资按月薪和月薪日计发给。奖金有阶段奖、完成计划奖、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和节约奖。1979年阶段奖,按耕地面积每亩提取3角。1980年按生产单位定员人数提取,每人提20元至30元。完成计划奖,1979年每人按50元提取,其中利润指标30元,产量指标10元,上缴和支出指标各5元。1980年规定,完成5项计划指标的,从计划利润中提10%。作为奖金;完不成计划的,不提完成计划奖。超计划利润奖,1979年规定从超计划利润部分提30%。1980年规定超计划利润部分分段按比例提。1979年全局提取奖金总额664.5万元,其中,提取阶段奖55.8万元,年终成果奖167.3万元;超计划利润奖441.4万元。受奖职工48981人,占职工总数的55%。1980年提取奖金总额553.2万元,其中阶段奖11.7万元。受奖职工45825人,占职工总数的54%。
  从1981年开始实行浮动工资,联产联利计奖。职工工资以37(或32)元为杠,杠以上部分保留,平时按月薪或日计发给。杠以下部分,实行浮动,其中,80%为平时的作业工资,按月薪、日计或工分支付;20%为产量工资,年终联系经营成果支付。完成计划的如数返还,完不成计划的视情况按比例减发或不发。奖励实行完成计划奖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1981年实行浮动工资的职3251148人,占农场职工总数的77%。1982年57156人,占87%。1983年33098人,1984年18107人。实行浮动工资的同时,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全局305个农牧业生产队,全部承包到班组和个人的有204个,占总数的67%。部分包66个,占总数的21%。1983年落实各种经济责任制,实行岗位责任制的职3267801人。企业职工总数的93%。
  1982年后,实行定额上缴,盈亏包干。完成固定的上缴利税指标后,多收归己,超支不补,报酬与成果直接挂钩。具体分自负盈亏;固定上缴,全奖全赔;定额补贴;固定上缴,限额奖赔4种。1982年至1983年参加盈亏包干职3219732人,占职工总数的29%。1984年农场分配形式有5种:一是浮动工资,超利分成,采取这种形式的有193个生产队,18101名职32,二是盈亏包干,有155个生产队,37974名职工;三是产量工资,有65个生产队,5452名职工;四是基本工资加奖励,有4568名职工;五是经费包干,有5048名职工。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采取大包干形式,自负盈亏,定额上缴,超利分成。
  (二)调整工资
  继1956年全国工资改革之后,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国营农场多次调整工资。1959年为5%的职工调整了工资。1963年工人和行政18级以下干部按40%升级;17级至4级干部升级面为25%。1973年,在不提高工资标准,不取消下延工资等级的原则下,调 整了部分职工的工资。1977年,全局77259名职工调整了工资,占职工总数的62%。月增加工资456639元,升级职工平均每人月工资增加5.9元。1977年,经省调资领导小组批准,还调整了部分未摘帽的刑满就业人员的工资(生活费),共4816人,占未摘帽刑满就业人员总数的78%。月增资23982元,平均每人月增加生活费5元。1978年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职工升级;给学习特别优秀的徒工提前定级。这次升级、定级面为2%。全局有2384名职工升级,月增加工资总额17600元。1979年全局有43%的职工升级,共26056人,月增资总额287480元。升级人员平均每人月增加工资7.9元。
  1980年,根据省劳动局文件规定,对15种偏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职工651人,月增加工资792元。1981年给中小学教职工和医疗卫生部门部分职工调整工资。中小学教 职工一般升一级;少数工作成绩显著、贡献较大、教龄较长的升两级。医疗卫生部门调资的重点是提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这次调资结果,7921人升级;升两级的935人。月增资总额51926元。1982年,管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调整了工资,一般升一级;部分中年知识分子升两级。升级职212033人,占职工总数的9l%。月增资总额7812元。升两级的56人,占升级人数的6%。
  1983年,管局所属企业实行浮动升级,原则是同企业经营成果挂钩,同个人劳动成果挂钩。企业职工全部列入升级范围,通过考核和技术等级考试,50543人浮动升级,占职工总数的77%,月增资总额368552元,其中升两级的中年知识分子420人。经过考核不具备升级条件,没有升级的2696人。1983年,贯彻《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劳动局文件规定,实行职工1%奖励晋级。全局有l0个农场、6个直属企业,奖励了338名职工。1984年实行职工3%奖励晋级。全局14个表场、11个直属企业奖励了2052名职工。
  几次调整工资,改变了国营农场工资标准不统一的状况,基本上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各阶段工资总额情况



  四、劳动定额
  1956年,省国营农场管理厅为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制定颁发了统一劳动定额,赵光垦区农场及二龙山等场都执行这个定额。1962年省农垦厅设立定额站,赵光农垦局设两名定额员,从事日常定额管理工作。同年,赵光农垦局所属各场进行了机械、人、畜力分作业阶段的测定与考查工作,年终经省农垦厅汇总制定了1964年统一定额管理办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定额管理受到批判。1978年,北安农管局在总结历年生产实践66基础上制定了《“五定”和“五有”试行方案》,“五定”是:定规模、定任务、定设备、定人员、定资金消耗。“五有”是:生产建设有计划、管理有制度、开支有标准、经营有核算、劳动有定额。这个力案的实行,对改善农场经营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1980年,省农场总局下发了《国营农场定员标准与劳动定额》和《劳动定额管理办法》,管局配一人从事日常定额管理工作。1981年末,管局进行了一次各种农作物各项生产用工量情况调查,为总局修改定额提供了资料。
  五、劳保福利
  国营农场职I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与其它企业一样,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统一规定。职工享受免费医疗,职工家属享受半费医疗,职工病休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男职工满60岁退休,女职工满55岁退休。1978年起实行双退接班制度。在改革中,有的职工停薪留职,经营个体工商业。农场职工防护用品执行国家和省统一标准。保健食品发放,执行省国营农场总局《国营农场保健食品工种和标准(试行)》。
  实行经济承包,兴办家庭农场后,各项规定的具体执行办法都有变化,各农场不完全一样。原则是,承包者要缴纳一定费用才能享受各项待遇。
  六、安全生产
  50年代到60年代初,农场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由哪个部门管理也没有统一要求。1966年后,统一由劳资科负责安全生产工作。1981年,管理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局长任主任,劳资处长、工交处长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资处,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务农场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分场和生产队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1983年后,局、场由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工作。
  1984年,管理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与规程》,实行安全联保制度,合同制度,受教育者签字制度。对专业承包户及家庭农场实行安全责任制度,并加强了技术培训。对特殊工种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各单位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止尘毒危害、预防职业病等内容。按国家规定,部分单位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作为安全费用。管理局每半年,农场每季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场、队、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1984年,管局制定了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给予处罚。
  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1982年管局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对管局所属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进行水处理、技术培训工作。1984年又在劳资处设立锅炉安全监察科,与检验所合署办公。其职能是宣传贯彻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锅炉安全监察科成立后,建立了锅炉管理制度、使用规则,并建立了锅炉、压力容器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