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机构第一节 农场机构建场初期,农场场部机构小、人员少。通北机械农场刚建时,由场长直接指挥生产。
到1949年底,才设立办公室、会计室、经理科,工务科、业务科等科室,总计不到20人。随着生产的发展,场部机构不断扩大。1953年红星机械农场机关设工会、办公室、人事科、会计室、供销室、作业科、基建科,纯机关人员59人。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除当时的劳改农场外,多数国营农场也建立人民公社。二龙山、红色边疆等场一场一社。既是国营农场,又是人民公社,同时建立了乡人民委员会。这时农场场部机构既有农场特点,又有基层政府的特点。1959年二龙山农场的机构有:农业科、财贸科、工业科、民政科、生活福利科、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委、乡人委。当时的赵光总场既是一个公社,又是赵光镇,政、企、社合一。通北、东方红、黎明、赵光、红星、和平等分场及并入农场的农业合作社为作业区。1960年冬,取消国营农场人民公社的称号,但仍保留乡人民委员会的建制,负责农场的政权和民政工作。
1968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一师后,党政军合一,工农兵学商无所不包,各团按部队建制设立以下机构:
“文化大革命”时期,黑河分局所属各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若干组。1976年组建北安农管局后,各农场又恢复了国营农场的建制。1978年,管理局根据总局的要求,对各农场的机构设置作出了规定,农场设政治处(含组织、干部、宣传、文教、卫生、团委、妇联、广播),办公室(含政务、事务)、生产办(含农业、畜牧、工副业、机务、科技、统计)、经营办(含计划、财务、劳资、商业、房建)、农建办(含林业、农田水利、电力、道桥)。25万亩耕地以上的农场编制56人,15至25万亩耕地的农场编制45人,15万亩耕地以下的农场编制39人。
1984年以后,农场机构设置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