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三项制度改革
第二节 三项制度改革
第二节 三项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是指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1986年以来,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实行了民主选举制、聘任制及公开竞争上岗。生产队长实行民主选举,党支部书记由党内直接选举,会计实行委派制,一般干部实行聘任制。企业用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事业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或聘用合同制,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内,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分配制度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向有贡献的人员和特殊行业倾斜,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贡献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农业职工全部取消档案工资,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机关工作人员、生产队管理人员实行年基薪加奖励的分配办法。企事业单位实行效益工资;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分配由股东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