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四节 环境保护
一、管理机构
1991年以前,北安垦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北安农管局基建处内设置的环保办负责。工作人员均为基建处工作人员兼职。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是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综合环境治理的督促检查等项工作。全分局各企事业单位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超标准排放的排污费收缴权,归各企事业单位所在市、县环保部门,管局环保办只有监督检查权,没有收费权。
199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黑政发[1990]32号文件《关于农垦区内劳动、环保和建设工作由农垦总局实行系统管理的通知》、省农场总局于1991年初下发了黑垦总发[1991]6 号文件《关于组建黑龙江省垦区环保局的通知》,根据这两个《通知》精神,北安农管局于1991年成立了环保局(正处级),编制5 人,为北安农管局机关处室机构。历任环保局局长是:秦学权、辛力学(1998年代管一年)、谭福新。
1992年,省农场总局下发了黑垦编字[1992]9 号《关于成立管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的通知》和10号《关于成立管理局环境保护监理站的通知》。根据这两个《通知》精神,北安农管局相继组建了北安农管局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理站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各编制4 人,行政隶属北安农管局环保局。
1997年,省农垦总局下发了黑垦局发[1997]33号《关于理顺垦区环保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据此,垦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了系统管理,垂直领导。北安农管局环保局改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环境保护局北安分局”,隶属省农垦总局环境保护局,行使县级环境保护局管理职权,编制5人,下设 3个科室、2个站,即污染控制科、自然保护科、综合科,环境监理站、环境监测站。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的人、财、物三权上收归农垦总局环保局,实行垂直领导,一切规费上缴农垦总局环保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1997年4 月起,农垦系统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一切待遇均按国家行政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农垦系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自实行系统管理、垂直领导及履行省政府赋予的各项管理职权后,在垦区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统一、高效、权威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为管好垦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控制环境污染
(一)环境污染源的综合整治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精神,“八五”期间控制环境污染源的重点,是水环境的有机污染、大气环境的煤烟污染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1992年,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制定了北安垦区“八五”环境污染整治计划及十年规划,主要任务是抓好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改造落后的燃煤方式,解决有机废水污染,使固体废弃物得到控制。通过全面加强农垦小城镇环境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烟尘、粉尘和低空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开展饮用水源的保护,清理白色垃圾,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北安垦区的城镇环境质量大有改善。
1992年3月,为贯彻落实黑垦局[1991]288号文件精神,加强垦区汽车尾气监测管理工作,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北安农垦环境监测站与农垦北安分局交警队配合,对全管局的汽车尾气进行现场监测,发放汽车尾气合格证2 000 个。1994年,经北安农管局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在格球山农场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定量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北安农管局环保局投资9万元,给格球山农场购置了一辆卫生专用车,4台小四轮车,30个卫生箱,加强了环境治理的实力。
1995年,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制定了“九五”期间生活环境管理计划和2010年规划。控制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消灭传染物质,由北安农管局环保局主抓。1999年,在农垦北安分局中心医院,应用了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新技术,使北安分局中心医院基本上构成了对烟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的全面治理体系,为全分局污染物治理探索出一条新路。
北安分局为配合农垦总局行政执法检查团对分局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成立了环保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每年都进行检查,首先是自查。检查领导小组抽查及全面检查以强化执法力度。到2000年,全分局没有违法案件发生。2000年,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与农垦北安分局的“三校一院”(分局二井子高中、赵光二高中、赵光机校,北安分局中心医院)建立了环境建设联系点,并出资为“三校一院”购买花籽、花苗,种花种草,召开生活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交流会,共创美好生活环境。
1999年,格球山农场被农垦总局命名为垦区环境保护模范小区;2000年,赵光农场、龙镇农场被农垦总局命名为垦区环境保护模范小区。
(二)环境污染的防治
1991年,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环保局下达的“关于把污染量大、毒性危害程度强的工业骨干企业,列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控制重点”的要求,北安农管局根据垦区实际情况,将赵光糖厂、讷谟尔发电厂、红色边疆农场金矿定为废水、废气国家级控制企业;二龙山农场造纸厂、管局东方油脂厂定为废水省级控制企业。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下发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对全省现有年产5 000 吨以下制浆小造纸厂予以关停”。二龙山农场造纸厂,设计年生产能力是3 000吨,而实际生产能力只有2 000吨,按国务院和省环委会的要求,这个企业属关闭停产企业。1997年4 月,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对该企业予以关闭,不得再行生产。这一举措,有效地解决了造纸厂废水排放,污染讷谟尔河水的问题。
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于1997年3 月制定了《北安垦区超标工业污染源治理规划》,加强了北安垦区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从1998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对超标污染源,进行分期治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污染物削减台账。
为了认真实施“蓝色工程”(保护蓝天),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主动为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提供技术服务。2000年4 月20日,请黑龙江省环保局、黑龙江省环保研究所和省农垦总局环保局的领导、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为赵光乳品厂废水治理提供技术咨询;2000年6 月,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又与哈尔滨市沃特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为长水河农场乳品厂废水治理提供技术咨询,仅此服务就为企业节省资金200 万元。“一控双达标”(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治理达标、地表水达标)工作,2000年为最后一年,经过几年的攻坚战,到2000年末,全分局有6 家废水治理企业,被省农垦总局定为总局级达标企业,它们是:赵光乳品厂、长水河乳品厂、引龙河乳品厂、格球山乳品厂,另有赵光糖厂(破产)、东方油脂厂(停产),都以实现了“一控双达标”目标。这些企业都通过农垦总局环保局验收,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取得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为实施“金色工程”(为企业引资、筹款),于2000年4 月协助赵光乳品厂、引龙河乳品厂和长水河乳品厂,完成污染治理工程贷款4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了污染治理工作的燃眉之急。
三、自然保护
(一)生态农场建设
为了加强生态农场建设,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推广赵光农场生态农业建设经验,走出了一条适合垦区生态农业发展的道路。1993年7 月15日,农场总局环保局组织全垦区环保工作人员,在赵光农场召开生态农业建设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赵光农场第九生产队的水稻、大豆和第二十三队的生态现状,然后又参观了格球山农场、锦河农场。北安垦区的生态农业建设,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1996年初,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制定出了北安垦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即“九五”期间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当年12月1 日,农场总局在格球山农场举办生态示范区规划论证会,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格球山农场生态农场建设规划是符合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的,规划基础数据丰富,图表清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又体现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2000年,开始实施“绿色工程”(生产绿色食品即无任何污染的食品),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垦区实现绿色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的根本保证。根据农垦总局关于创建黑龙江省垦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要求,北安分局制定了《北安垦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北安分局党委书记陶绍毓、局长赵永才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并制定出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建设生态示范区工作目标,计划2001年9月向农垦总局申报,接受国家和省验收。
(二)大自然保护
经北安农管局环保局的多方面工作,在北安管局的大力支持及农场的不懈努力下,于1995年建立了锦河农场野生动植物大自然保护区(分局级),1996年建设了二龙山跃进水库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加强了日常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人员到位。在省农垦总局及省政府有关厅局领导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在专家、学者的技术指导下,初步完成了逊克农场“钻天柳”(一种柳树)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创建报告编写和申报工作,并于1999年10月通过了省级专家论证。
199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10条第四款规定,北安分局确定在逊克农场第二十一生产队至第二十三生产队沾河河道,建立分局级逊克农场沾河风景自然保护区,并已列入到《黑龙江省垦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6~2010年)》之中。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对逊克农场沾河风景自然保护区十分重视,加强了管理力度,制定出了具体管理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风景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发展。
为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从1998年开始,在全北安分局范围内,开展自然保护地工作,提高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的认识,结合自然保护地的特点和对象,在各农场土地利用图中落实下来,并按要求设立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标志。截至2000年,共建自然保护地32 953.84 公顷,其中:湿地型11块,面积为6 237.99公顷;草地型3块,面积为1 783.33公顷。北安垦区自然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82 748.37公顷,占北安分局总土地面积的9.4%。
四、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
(一)宣传教育工作
环境保护被国务院列为中国三大基本国策之一。为了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每年的 6月5日被定为世界环境日。为了提高中国人的基本国策观念,国家规定了每年的8月5 日为中国的环境日。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把宣传基本国策工作摆在工作日程的重要位置,在基本国策教育已发展成为全民教育的形势下,结合北安垦区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北安垦区系统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通知》。自1992年起,各农场、局直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广泛开展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黑龙江省创建“绿色学校”(对学生进行环保意识教育)试点活动的通知精神,北安管局决定在格球山农场场直小学进行创建“绿色学校”试点工作,1999年被农垦总局授予总局级“绿色学校”。截至2000年末,又有分局二井子高中、二龙山农场场直小学、二龙山农场中学、赵光职工中专、分局赵光第二高中等5 所学校被总局授予“绿色学校”称号,另有赵光初中、龙镇初中、龙镇农场场直小学、赵光农场场直小学、长水河初中、格球山初中、逊克初中、红色边疆初中等8 所学校被授予分局级“绿色学校”称号。赵光机械化学校现在正在申请成立分局级环境教育基地。
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每年都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8.5”(中国环境日)、 “9.16”(世界臭氧层保护日)等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如举办书法、绘画比赛、歌咏比赛、环保知识竞赛,征文、播放专题录像片等。1998年举办了北安垦区第一届中小学生环保夏令营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环保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文明单位考核条件的通知》精神,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与农垦北安分局党委宣传部联合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将保护环境作为企业升级评选先进文明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制定了环保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环保大会精神,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下发了《北安垦区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实施细则》,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环境,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生活环境检查不合格,谎报统计报表,不按时交纳排污费等,不论是单位或个人凡有此类现象,对其申报分局、总局、省级先进的,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行使“一票否决权”,1997年对龙镇农场晋级分局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否决。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政务公开,挂牌服务。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局长秦学权,1997年10月被评为省级环境保护先进个人,同年11月26日因公殉职。1998年,农垦总局环保局下发文件,号召全垦区环保系统开展向好干部秦学权学习活动。
五、环境监理
(一)环境监理站的建立和排污费的收缴
根据国家环保局下发的环监[1992]274号《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和环监[1993]126号《关于进行县级监理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黑龙江省环保局环督字[1993]8 号文件批复,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制定了北安垦区环境监理试点方案。方案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北安管局环保部门,结合北安垦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科学可行的试点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二是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尽快完善和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理、环境监测设备;三是全管局环保人员要佩带标志,持证上岗执行公务;四是北安管局各单位各级领导,要提高对环境监理部门的认识,共同做好垦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黑龙江省环保局于1994年12月6 日组织了由省环保局人事监察处、法规处、监理站,农场总局环保局和各管局环保局领导、专家及农垦北安分局主管环保工作的主要领导参加的验收委员会,对北安农管局环保局环境监理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北安农管局环保局环境监理试点工作,不仅成功地运用了省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而且结合北安垦区实际情况,进行大胆的探索,突出地区特点建立起环境监理网络,专兼职监理工作人员有47人,符合国家环保局环境监理试点工作验收标准,给予验收,正式成立农垦北安环境监理站。
早在1993年9 月,为配合省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在北安垦区试点,经农场总局环保局批准,北安农管局环保局环境监理工作人员正式着环保标志服,持证上岗,以增强执法力度。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北安管局所有污染源进行了大普查,建立污染档案。排污费的收缴采取“调动先进,带动后进,两头带中间,以点带面”的方式,严格执行缴费公开制度。各单位上缴排污费,由被动变主动,历年都提前足额收取应收排污费并及时上缴。截至2000年,共上缴农垦总局环保局排污费1 627 550元。
为了有效、及时掌握排污企业的排污动态,监理站于1999年对重点企业的排污口实施了规范化立标管理,实现了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管理,建立排污费收费卡。自1998年起,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这是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相结合的需要。北安分局申报范围为14个农场、5个局直单位,申报单位 250个,申报锅炉260台,其中工业用锅炉8台/36蒸吨。
(二)环境统计和信访
环境统计是用数字反映并计量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变化和环境变化对人类的影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垦总局环境统计会议精神,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把1999年收集整理的大量环境统计数据,录入农垦北安分局统计年鉴中,填补了北安分局统计年鉴的一项空白,为北安分局提供了环境污染的防治、生态破环的恢复,以及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统计资料,客观地反映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变化的现状和趋势。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投诉和信访案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农垦北安分局的信访工作,落实环境信访责任状,农垦北安环境监理站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严格按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自建站以来,共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3起,下达先期污染治理决定3个,结案率均为100%,防止了北安垦区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杜绝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六、环境监测及环保新科技推广
(一)环境监测
农垦北安环境监测站,自1993年建立以来,逐年购置一些环保仪器设备及化学药品,建起了化验室,请省环境监测站质控室专家培训指导,使监测人员通过了省监测站的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目前,农垦北安环境监测站的各项工作,已步入规范化轨道,常年协助污染控制部门和农垦北安环境监理站工作,为这些部门提供监测数据。特别是对格球山农场、赵光农场、龙镇农场进行了噪声功能区域规划昼夜监测,提出准确数据,编制噪声环境监测报告,为企业顺利晋升为农垦总局环保模范小区,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在“一控双达标”工作中,农垦北安环境监测站按季度常年对四家污染企业的废水,进行取样、监测,随时掌握污染物的量化指标。
农垦北安环境监测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坚持建设项目审批中,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多年来始终坚持对农垦北安分局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执行率均达到100%,同时将环评执行情况纳入微机化档案管理。为提高监测水平,更好地发挥环境监测监督作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具有法律效力,2000年,农垦北安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化验室计量认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及申报验收工作。
(二)环保新科技的推广
1994年9 月,北安管局承担了农场总局锅炉除尘器新科技项目推广第一家试点任务,经北安农管局环保局认真研究、锅炉除尘器厂家技术人员考察,确定在二龙山农场粮油加工厂进行试点。北安管局、二龙山农场各级领导,对环保新科技推广工作都很重视,并为之提供了良好的试点环境。1995年5月8日,农场总局成立了XZTD型高效陶瓷多管除尘器鉴定委员会,根据运行状况和农场总局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认为该产品具有较高的净化能力,可使锅炉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排放量,建议在全垦区内推广。截至2000年,农垦北安分局已安装25台。
根据黑垦局[1996]18号文件精神,北安管局下发了北垦局函[1996]72号《关于下达1996年8月~1997年5月推广应用高效节煤添加剂计划的通知》,并成立了由环保、计委、财务、宣传、节能等部门参加的高效节能添加剂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决定在北安垦区东方油脂化工厂试验示范此项技术。1996年10月2日,农场总局在北安管局召开了全垦区节能添加剂应用现场会。
为加快绿色食品(无任何污染的食品)基地建设的步伐,使垦区更多更快地向社会推出绿色食品,并占领国内市场、尽快打入国际市场,1996年,北安管局成立由管局局长任组长的北安垦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安农管局环保局。1999年,制定了农垦北安分局绿色有机产品“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几年来,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为农垦北安分局绿色食品标志的创建工作起了积极地推动作用。由于环保部门是环境管理部门,在与绿色食品相关的农业产品性状特点等方面知识在认识和理解上有一定距离,经农垦北安分局绿色食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协调,于2000年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农垦北安分局农业处,农垦总局环保局北安分局负责沟通及协调工作。
七、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加强农垦北安分局环境保护工作,从局情出发、从大局着眼,贯彻经济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使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得以落实,根据黑垦局发[1990]4 号《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度的通知》精神,北安管局制定了管局局长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目标指标、措施指标、管理指标等项。每年3~4月间召开一次全管局有局长(或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局长)、各农场场长(或农场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场长)、农场环保科科长及北安农管局环保局局长和有关科长参加的环保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全管局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考核通报落实完成结果,布署当年度的工作任务,签订管局局长、农场场长环保目标责任状,以及表彰奖励上年度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北安垦区环境质量,确保北安管局局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农垦北安分局于1997年下发了北垦局函[1997]2 号文件,决定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按每年考评细则规定标准考核计算,半年一次自查,年终集中验收,指标分加奖励分合计为1 000分,考评分达到800分,奖金2万元,在此基础上考评每增加10分,奖金增加500元,总分达到1 000分,奖金3万元;总分低于700分,每降低10分,罚款500元。此外还规定了奖金分配原则、罚款原则,和对受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权。这个文件实施以来,每年都有一些农场受到奖励,也有个别农场受到了处罚。
2000年,为确保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的顺利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的批示,农垦北安分局下发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的通知》,要求:一、领导必须真正做到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二、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增加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三、加强管理自然保护区(地)建设工作;四、加强北安垦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五、加强“一控双达标”工作;六、支持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稳定环保队伍;七、实行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权”;八、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支持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九、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