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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预防保健

第四节 预防保健



                第四节 预防保健
  北安垦区妇幼保健站,是1985年从卫生处分离出来的,为科级单位。有站长 1人,工作人员4人。1996年,随着分局机关改革,妇幼保健站与卫生防疫站合 署办公。对外为独立单位,对内与防疫站为一个科室,经济实行独立核算,有站长1人,工作人员1人。各农场妇幼保健站各有工作人员1~2名,全局有专兼职保健人员28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 1.83%;全局有基层生产队282个,兼职妇幼保健人员300多人,其中,女卫生员 273人从事基层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一、妇幼保健基金制
  实行妇幼保健基金制是北安管理局妇幼卫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双重性质,体现了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在保护好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中起到了不可估量作用,是广大群众乐意接受的有效方法,也是促进妇幼卫生保健各项任务落实的有效措施。
  妇幼保健基金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是:1、 签订妇幼保健基金制合同:妇幼保健部门根据对参保者提供服务项目,一次性收缴保健基金。保健服务实施者(甲方)和参保者(乙方)双方签订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实施相应保健服务;2、 服务对象:新婚妇女、孕产妇系统保健(产前保健、产时保健、产后保健)和0~6岁儿童系统保健(四、二、一体检);4、 参保期限:从婚姻保健开始至婴儿出生后六周岁内;5、保健基金的收取:(1)按保健服务项目和现行有关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定为30元(1997年调整到50元),参保者在婚姻保健同时一次性上交参保金,参保后对常规保健检查予以免费。(2)参保者遇特殊情况,如中途迁出、婚后5年未孕、离婚尚无小孩、孕妇死亡、 6周岁以内小儿夭折等需终止合同时,可按尚未实施的服务项目退回剩余的保健基金;6、实施程序及要求:(1)即将婚配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必须到所在场妇幼保健站进行婚姻保健和办理保健基金参保手续。(2) 怀孕妇女必须接受孕期保健。即从妊娠3个月开始,建立孕产妇保健卡,每月孕检一次,7个月后每半月孕检一次, 9个月后每周检查一次至分娩。(3) 孕妇分娩,均须到分场以上卫生院住院分娩,杜绝家庭分娩和旧法接生。(4) 新生儿出生后,由农场、分场妇幼保健人员和生产队卫生员进行3~5次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后建立儿童保健卡,进行儿童四、二、一体检,即:1岁内每年体检4次,2~3岁每年体检2次,4~6岁每年体检1次,到入小学全部保健服务结束。(5) 签订参保合同的双方,必须按规定履行合同。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对参保者负责,全心全意为参保者服务,认真兑现服务项目;参保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接受检查和服务,如因参保者不履行合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接受检查,不听从指导,出现问题由参保者负责。
  1988年,妇幼保健基金制在红星、赵光农场试点。1992年,管局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精神,从北安垦区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并印发了《北安农场局妇幼保健基金制实施方案》。1992年 9月,管局在红星农场召开妇幼保健基金制工作现场会。此后,全局各农场的妇幼保健基金制工作便按照红星农场管理模式全面展开。从1989年至2001年,全局有15 285名新婚妇女参保,参保率达95%以上。孕妇早孕建卡率达90%,产前检查率达95%,高危孕妇矫治率 100%,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100%。十几年来,全局共为0~7岁儿童身体检查150 111人次,对查出的 4 000多名患病儿童进行积极治疗,对体验中发现的佝偻病患儿及时补充钙剂和注射维生素D3,缺铁性贫血患儿给予富儿血口服液治疗并进行膳食指导,对患有肺炎和腹泻的儿童及时进行补液和抗炎治疗,使小儿四病患病率明显下降。
  分局妇幼保健站,1991年被总局评为实行妇幼保健基金制先进单位,1994年吴江被省卫生厅评为先进个人,郭慧敏被总局卫生局评为先进个人。
               分局孕产妇保健情况统计表
                 (1991~2000年) 表4-7                                 单位:人



  
               分局儿童保健情况统计表
                 (1990~2000年) 表4-8



  
  二、妇女病查治和生殖保健
  全局有65岁以下已婚妇女5万多人,为完成总局每年下达的 1/3~1/2的普查任务,各农场妇幼保健站和医院妇产科工作人员,在农闲季节携带普查器械和药品深入每个生产队进行查治,在卫生所没有诊床就用简易床或桌子代替,没有交通工具就坐公共汽车或骑自行车。各农场妇幼保健站和医院妇产科先后购置了妇科电灼器、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波姆光治疗仪、红外光治疗仪等仪器,为普查出的患病妇女进行治疗,并做到跟踪治疗和定期复查。赵光农场妇幼保健站在管局中心医院的大力支持下,研制出中药“宫颈糜烂散”,治疗妇科慢性宫颈炎,收到了良好的疗效。
  1993年,管局妇幼保健站购入一台乳腺冷光透照仪,每年为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妇女进行乳腺病的普查。1994年以后,各农场妇幼保健站也先后购入乳腺冷光透照仪。多年来,垦区开展了以乳腺癌、宫颈癌为防治重点的妇女病查治工作,全面实行防、查、治一条龙服务,做到了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从1986年至2000年,全局共普查65岁以下已婚妇女39万多人次,查出乳腺癌30例,宫颈癌31例,子宫肌瘤802例,卵巢囊肿 734例,在1996年以前还查出尿瘘1例,子宫脱垂29例,均采取了手术治疗和药物治疗的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通过妇女病普治和生殖保健工作的开展,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大为改善。
  三、爱婴医院建设
  根据黑龙江省创建爱婴医院行动计划和总局“关于在垦区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的要求精神,管局于1994年 4月召开了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会议。会议提出了开展活动的要求和具体实施的办法。之后,管局妇幼保健站举办了各类学习班,对各场医院院长、妇产科、儿科主任、护士长进行了创建爱婴医院知识和技术培训。各农场都成立了创建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制定了医院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10条措施。利用电视、广播、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知识和创建爱婴医院的目的意义。全局各级医院筹措资金共计20万多元,修缮和改建妇产科分娩、待产室和母婴同室休养室,购置婴儿床,为产妇和婴儿提供清洁、安静、舒适、温馨的住院环境。1995年 5月,管局中心医院,赵光、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对创建爱婴医院工作进行了自我评估,并提交了创建爱婴医院申请和自我评估表,经过管局检查后上报总局。 9月初,3 个单位接受了省评估组进行的评估,其中局中心医院和赵光医院顺利通过了评估,年底被正式批准为“爱婴医院”。截至1998年底,北安管局中心医院、14所农场职工医院、赵光糖厂职工医院全部跨入了爱婴医院行列。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全局产妇住院期间的新生儿母乳喂养率达100%,4至6个月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